广州发布商品住房现房销售细则,购房定金不超总房款5%
9月30日,广州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2026年8月28日后新公告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收取现房销售定金不得高于房屋总价5%;2026年8月28日起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竣工备案后方可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含公积金贷款)。
推荐理由:现房销售定金上限和按揭竣工后发放,直接影响项目回款节奏与客户付款安排,营销总可据此调整推盘和资金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