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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周一
8月15日周六
  1. 河南省住建厅·市县动态78

    新乡市印发19条房地产新政,含人才购房补贴与公积金额度上浮

    8月14日,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共19条。新政对引进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给予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A类50万元、B类30万元、C类20万元、D类15万元,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应届本科毕业生3万元等,补贴一次性发放。

    推荐理由:人才购房补贴和公积金额度上浮直接降低客户购房成本,置业顾问可按人才类别和缴存情况把可享受的优惠算给客户看。

8月14日周五
  1. 南阳市人民政府·政府文件(宛政/宛政文/宛政土)28

    南阳市人民政府批复第WL07—B1街坊等8个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宛政文〔2026〕44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以宛政文〔2026〕44号文批复,原则同意第WL07—B1街坊等8个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意其确定的规划范围、功能定位、空间结构、用地布局和主要规划控制指标。批复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辖区政府(管委会)加强实施监督,严格按照规划审批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确需调整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8月13日周四
  1. 邓州市人民政府·公告公示38

    邓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邓预征〔2026〕8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邓预征〔2026〕8号),拟征收湍河街道八里王、金营、三里河、榆林社区及张楼乡北张坡村、东丁村、龙堰乡周河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绿地与开敞空间、陆地水域、工业类建设。公告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至9月2日,期间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8月12日周三
  1. 南阳高新区管委会·公示公告18

    南阳高新区公示南阳市华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南阳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对南阳市华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意见为同意,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8月12日至8月18日)。公示期内社保缴纳信息以实际核实结果为准,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可书面反映,企业弄虚作假将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2.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通知公告30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就《关于进一步优化城镇详细规划编制管理体系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就《关于进一步优化城镇详细规划编制管理体系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推动详细规划从“静态蓝图”向“动态治理”转变。意见建议须在2026年8月27日前反馈至省自然资源厅,可通过电子邮箱、邮寄或传真方式提交。

8月7日周五
  1. 南阳市人民政府·政府文件(宛政/宛政文/宛政土)26

    南阳市人民政府批复第SF31—C6街坊等11个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宛政文〔2026〕41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宛政文〔2026〕41号文,原则同意第SF31—C6街坊等11个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同意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功能定位、空间结构、用地布局和主要规划控制指标等内容,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辖区政府(管委会)加强实施监督,严格按规划审批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该批复自2026年8月5日印发。

8月4日周二
8月3日周一
  1. 南阳市人民政府·政府文件(宛政/宛政文/宛政土)18

    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唐河县2025年度第五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批复,同意唐河县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2.6757公顷(其中耕地1.9968公顷),作为该县2025年度第五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要求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确保已补充的1.9971公顷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并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

7月29日周三
  1. 邓州市人民政府·公告公示26

    邓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邓预征〔2026〕7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邓预征〔2026〕7号),拟征收位于邓州市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涉及龙堰乡唐坡街村和陶营镇肖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用于实施工业类、交通运输类建设。公告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至8月19日,期间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7月28日周二
  1. 南阳市住建局·政务动态33

    南阳住建局等暗访督查曝光7个存在突出物业问题小区

    南阳市住建局、市物业管理协会联合多部门暗访督查,曝光福湾小区、康泰小区、新亚石油公寓、剑桥郡、长春公寓、锦城国际、怡博城市花园7个存在突出物业问题的小区,涉及消防中控室无人值守、电动车进楼道、飞线充电等问题。同时明确,物业不得因业主拖欠物业费而采取停水停电等损害业主权益的行为。

7月24日周五
  1. 南阳市人民政府·政府文件(宛政/宛政文/宛政土)23

    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政府关于邓州市2026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豫政土〔2026〕374号批复,同意邓州市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1.9848公顷(含耕地1.4932公顷)及集体建设用地0.0126公顷,共计1.9974公顷,作为邓州市2026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要求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确保已补充1.4932公顷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并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

7月21日周二
  1. 郑州市住保房管局·通知公告40

    郑州市住保房管局等三部门印发郑东新区房地产交易和租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暨“一业一查”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郑东新区服务中心联合印发《郑东新区房地产交易和租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暨年度“一业一查”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对郑东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检查比例不低于在售项目的20%,住房租赁企业不低于登记备案的20%,并组建2个专项检查组开展实地核查。整治工作分安排部署、问题排查、集中整治、巩固提高四个阶段,持续至2026年12月。

  2. 邓州市人民政府·公告公示38

    邓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2026〕2号

    邓州市2026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6〕374号),征收桑庄镇集体土地合计1.9974公顷,用途为仓储、交通运输用地。土地补偿费按区片价70.5万元/公顷执行,社会保障费标准64.2万元/公顷,青苗补偿1.95万元/公顷。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补偿安置费用。

7月17日周五
7月14日周二
  1. 南阳市住建局·保障性住房分配18

    南阳市房产中心公示市本级2026年第二批零星保障性租赁住房意向登记家庭复查结果

    南阳市房产中心公示市本级2026年第二批零星保障性租赁住房意向登记家庭复查结果,共受理配租报名家庭175户,其中不符合承租条件1户(名下有房产),符合承租条件家庭174户,含优先家庭4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程序进行摇号配租。

7月13日周一
  1. 郑州市住保房管局·通知公告18

    郑州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公告:设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整治举报电话和邮箱

    郑州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设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371-67889618,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和举报邮箱(zzswyglswzxjj@163.com),受理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辖区内侵占、挪用、套取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等问题线索,并依法依规做好受理、办理和反馈。

7月7日周二
  1. 南阳高新区管委会·公示公告28

    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曝光2个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小区

    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对2个存在物业服务突出问题的住宅小区予以公开曝光。传世温泉公馆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南阳市鑫发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物业我来说”二维码未张贴、公共收益未公示、防汛物资缺失等问题;怡心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南阳市千顺物业有限公司)存在二维码未张贴、未见服务信息公示栏、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占用消防通道、飞线充电等问题。

7月6日周一
  1. 南阳市住建局·保障性住房分配18

    南阳市住建局拟取消杜守玉等19户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资格

    南阳市住建局发布公告,拟取消杜守玉等19户家庭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资格,因其在承租期间存在转借、转租、无正当理由连续闲置或已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等情形。该决定依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16〕62号)作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正式取消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2. 南阳市住建局·政务动态18

    南阳市宛城区住建局开展物业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排查,已排查147个小区

    南阳市宛城区住建局与辖区各街道联动,对所有住宅小区开展拉网式排查,聚焦物业服务质价不符、公共收益收支不透明、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排查实行台账化、闭环式管理,建立“一小区一台账、一问题一清单”。截至目前,已排查147个小区,发现各类物业突出问题49个,其中44个已完成整改。

7月1日周三
  1. 南召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18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召征告字〔2026〕7号),拟征收白土岗镇东沟村、城郊乡庙坡村1.5564公顷土地用于工矿用地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召征告字〔2026〕7号),拟征收白土岗镇东沟村、城郊乡庙坡村土地共1.5564公顷,用于工矿用地成片开发建设。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豫政〔2023〕28号文件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宛政〔2025〕8号文件据实补偿。

  2. 南召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18

    南召县发布城郊乡闫沟社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召征告字〔2026〕6号)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召征告字〔2026〕6号),拟征收城郊乡闫沟社区土地0.5850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建设。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豫政〔2023〕28号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宛政〔2025〕8号据实补偿。公告期为2026年7月1日至7月31日,补偿登记和异议反馈均向南召县自然资源局办理。

6月30日周二
  1. 宛城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23

    宛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6〕3号),征收溧河街道胡寨村0.6819公顷土地

    宛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6〕3号),拟征收溧河街道胡寨村七组、八组土地,总面积0.6819公顷,其中农用地0.6308公顷(含耕地0.6308公顷)、建设用地0.0511公顷,用于成片开发建设。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标准按豫政〔2023〕28号及宛政〔2025〕8号文件执行。公告期自2026年6月30日至7月29日,被征地主权人需在三十日内办理补偿登记。

  2. 宛城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28

    宛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6〕2号),拟征收溧河街道王堂村4.1567公顷土地

    宛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6〕2号),拟征收溧河街道王堂村七组、八组、九组集体土地4.1366公顷及国有土地0.0201公顷,用于成片开发建设。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标准按豫政〔2023〕28号及宛政〔2025〕8号文件执行。公告期自2026年6月30日至7月29日,被征地主有权人可在三十日内办理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

  3. 宛城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38

    宛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6〕4号),拟征收溧河街道王堂村2.8678公顷土地

    宛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6〕4号),拟征收溧河街道王堂村土地2.8678公顷,均为农用地(含耕地2.3070公顷),用于成片开发建设。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标准按豫政〔2023〕28号及宛政〔2025〕8号文件执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按豫人社办〔2023〕92号执行。公告期自2026年6月30日至7月29日,权利人需在三十日内办理补偿登记。

6月23日周二
6月18日周四
  1. 南阳市住建局·政务动态18

    南阳市住建局构建市县两级物业纠纷人民调解体系并开通61512345物业专线

    南阳市住建局创新构建市县两级物业纠纷人民调解体系,3月下旬经市司法局批准成立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19名调解员处理重大疑难物业纠纷,目前17个县区均已成立县级调解委员会。同步开通面向全市的物业问题咨询投诉热线61512345,实行“接诉即办、7日清零、闭环回访”机制,并将业主满意率纳入考核评议。

  2. 南阳市住建局·政务动态15

    宛城区住建局深耕物业调解小事 做实基层治理民生大事

    宛城区住建局筹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吸纳律师、业务骨干、行业专家组建调解专班,围绕物业费争议、设施维修、车位管理、邻里矛盾等高频纠纷开展调解。委员会推行分级分类精准施策,简易纠纷当场化解,复杂疑难纠纷联动多部门处置,并依托政务平台、网格群开启线上线下预约服务,以提升纠纷处置效率、降低群众维权成本。

6月17日周三
  1. 方城县人民政府·公示公告29

    方城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方征补公〔2026〕5号)

    方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方征补公〔2026〕5号),拟征收广安街道七里店社区、闫岗社区土地22.968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20.9206公顷),用于工业、交通运输及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项目。补偿采取货币补偿,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补偿标准依据豫政〔2023〕28号和宛政〔2025〕8号文件执行。公告期为2026年6月17日至7月17日。

6月16日周二
  1. 方城县人民政府·公示公告23

    方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方征补公〔2026〕4号)

    方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方征补公〔2026〕4号),拟征收释之街道韦庄社区、广安街道十里铺社区及裕西新村社区土地共2.629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含耕地1.2867公顷),用于方城县产业新城供水厂项目建设。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标准按豫政〔2023〕28号及宛政〔2025〕8号文件执行,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公告期自2026年6月16日至7月16日。

6月15日周一
  1. 方城县人民政府·公示公告18

    方城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方征补公〔2026〕3号)

    方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方征补公〔2026〕3号),拟征收二郎庙镇大郭庄村、后林村、庄科村及古庄店镇僧官庄村、小郭庄村、薛庄村土地共0.4202公顷,用于南阳方城风电场一期工程改造升级项目建设。补偿采取货币补偿,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公告期为2026年6月15日至7月15日。

6月11日周四
  1. 南阳高新区管委会·公示公告18

    南阳高新区公示南阳高新创业服务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审查意见

    南阳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对南阳高新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意见为同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6月8日至6月12日),社保缴纳信息在公示期内核查,以实际核实结果为准。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书面反映,企业弄虚作假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6月9日周二
  1. 卧龙区人民政府·公示公告42

    卧龙区自然资源局关于2026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公告

    卧龙区自然资源局拟开展2026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定于2026年7月9日上午9:00在卧龙区自然资源局东侧3楼会议室召开调整成果听证会。辖区内年满18周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可于6月23日15:00前通过指定邮箱或前往耕保股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凭听证邀请函参加。

  2. 宛城区人民政府·公告公示33

    宛城区自然资源局就2026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召开听证会

    宛城区自然资源局拟于2026年7月8日15时在局4楼会议室召开2026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依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河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6〕21号)开展。报名截至6月23日15:00,可通过指定邮箱或前往耕地保护监督股提交申请,逾期不再接受。

6月8日周一
6月5日周五
  1. 南阳市住建局·保障性住房分配12

    南阳市住建局公示韩智扬等19户家庭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资格

    南阳市住建局对韩智扬等19户申请家庭进行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资格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登记为保障性租赁住房轮候对象。该公示依据《南阳市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宛政办〔2022〕28号)及《南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宛政办〔2016〕62号)相关规定执行。

  2. 南阳市住建局·保障性住房分配23

    南阳市住建局拟取消王晓娟等47户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资格

    南阳市住建局发布公告,拟取消王晓娟等47户家庭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资格,原因为承租期间存在转借、转租、无正当理由连续闲置,或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已获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配租条件。依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16〕62号)规定,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取消承租资格,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