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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今日 4 条
8月19日周三
  1. 河南省统计局·数据发布62

    河南省统计局发布2026年1-7月全省房地产市场数据

    河南省统计局发布2026年1-7月全省房地产市场数据: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12.0%,住宅投资下降7.5%;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8.5%,销售额下降11.9%。到位资金下降15.9%,其中个人按揭贷款下降38.4%,国内贷款下降30.1%。

    推荐理由:全省开发投资、销售、到位资金全线下降,个人按揭贷款降幅最大,可据此判断客户购房意愿和回款压力。

8月15日周六
  1. 河南省住建厅·市县动态78

    新乡市印发19条房地产新政,含人才购房补贴与公积金额度上浮

    8月14日,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共19条。新政对引进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给予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A类50万元、B类30万元、C类20万元、D类15万元,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应届本科毕业生3万元等,补贴一次性发放。

    推荐理由:人才购房补贴和公积金额度上浮直接降低客户购房成本,置业顾问可按人才类别和缴存情况把可享受的优惠算给客户看。

8月13日周四
  1. 邓州市人民政府·公告公示38

    邓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邓预征〔2026〕8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邓预征〔2026〕8号),拟征收湍河街道八里王、金营、三里河、榆林社区及张楼乡北张坡村、东丁村、龙堰乡周河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绿地与开敞空间、陆地水域、工业类建设。公告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至9月2日,期间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8月12日周三
  1. 南阳高新区管委会·公示公告18

    南阳高新区公示南阳市华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南阳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对南阳市华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意见为同意,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8月12日至8月18日)。公示期内社保缴纳信息以实际核实结果为准,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可书面反映,企业弄虚作假将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2.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通知公告30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就《关于进一步优化城镇详细规划编制管理体系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就《关于进一步优化城镇详细规划编制管理体系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推动详细规划从“静态蓝图”向“动态治理”转变。意见建议须在2026年8月27日前反馈至省自然资源厅,可通过电子邮箱、邮寄或传真方式提交。

8月4日周二
  1.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矿业55

    南阳G2025-06地块3060万元成交,南阳荣欣置业竞得

    河南省南阳市G2025-06地块于2026年8月4日成交,成交价3060万元,竞得人为南阳荣欣置业有限公司。地块位于中州大道以北、十二里河以东、涧河大道以西、崇德大街以南,面积6398.94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88%)和商业用地(12%),出让年限分别为70年和40年。

8月3日周一
  1. 南阳市人民政府·政府文件(宛政/宛政文/宛政土)18

    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唐河县2025年度第五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批复,同意唐河县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2.6757公顷(其中耕地1.9968公顷),作为该县2025年度第五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要求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确保已补充的1.9971公顷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并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

7月31日周五
  1. 南阳市住建局·政务动态18

    南阳市举办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及项目谋划专题培训会议

    南阳市城市更新工作专班办公室近日举办全市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及项目谋划专题培训会议,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部门及各县(市、区)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围绕国家城市更新“十五五”政策解读和项目包装策划展开,特邀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总经济师胡长改授课,就政策导向、重点任务、项目谋划、资金争取等进行系统讲解,旨在统一规划编制标准、提升市县两级业务人员实操能力。

7月29日周三
  1. 邓州市人民政府·公告公示26

    邓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邓预征〔2026〕7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邓预征〔2026〕7号),拟征收位于邓州市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涉及龙堰乡唐坡街村和陶营镇肖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用于实施工业类、交通运输类建设。公告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至8月19日,期间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7月24日周五
  1. 南阳市人民政府·政府文件(宛政/宛政文/宛政土)23

    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政府关于邓州市2026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豫政土〔2026〕374号批复,同意邓州市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1.9848公顷(含耕地1.4932公顷)及集体建设用地0.0126公顷,共计1.9974公顷,作为邓州市2026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要求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确保已补充1.4932公顷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并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

  2. 南阳市人民政府·政府文件(宛政/宛政文/宛政土)18

    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政府批复:社旗县2025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获批

    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复(豫政土〔2026〕313号),同意社旗县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0.2679公顷(其中耕地0.2601公顷),作为该县2025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要求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确保补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并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

7月21日周二
  1. 邓州市人民政府·公告公示38

    邓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2026〕2号

    邓州市2026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6〕374号),征收桑庄镇集体土地合计1.9974公顷,用途为仓储、交通运输用地。土地补偿费按区片价70.5万元/公顷执行,社会保障费标准64.2万元/公顷,青苗补偿1.95万元/公顷。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补偿安置费用。

7月17日周五
  1. 河南省统计局·数据发布65

    河南省统计局发布2026年1-6月全省房地产市场数据

    河南省统计局发布2026年1-6月全省房地产市场数据: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12.3%,住宅投资下降7.8%;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8.0%,销售额下降11.9%。6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同比下降7.0%。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下降16.0%,其中个人按揭贷款下降41.1%,国内贷款下降28.9%。

    推荐理由:河南上半年开发投资、销售、到位资金全线下降,个人按揭贷款降幅最大,可据此判断本地客户购买力和推盘节奏。

7月1日周三
  1. 南召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18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召征告字〔2026〕7号),拟征收白土岗镇东沟村、城郊乡庙坡村1.5564公顷土地用于工矿用地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召征告字〔2026〕7号),拟征收白土岗镇东沟村、城郊乡庙坡村土地共1.5564公顷,用于工矿用地成片开发建设。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豫政〔2023〕28号文件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宛政〔2025〕8号文件据实补偿。

  2. 南召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18

    南召县发布城郊乡闫沟社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召征告字〔2026〕6号)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召征告字〔2026〕6号),拟征收城郊乡闫沟社区土地0.5850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建设。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豫政〔2023〕28号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宛政〔2025〕8号据实补偿。公告期为2026年7月1日至7月31日,补偿登记和异议反馈均向南召县自然资源局办理。

6月24日周三
  1. 淅川县人民政府·国有土地出让15

    淅川县自然资源局挂牌出让厚坡镇裴岗村一宗22.93亩工业用地

    经淅川县人民政府批准,淅川县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厚坡镇裴岗村编号26-04的一宗工业用地,面积15286.40平方米(22.93亩),起始价420万元,保证金126万元。地块按“标准地”出让,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24米,出让年限50年。挂牌报价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8时至7月23日17时,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6月23日周二
6月18日周四
  1. 卧龙区人民政府·公示公告33

    南阳市卧龙区碧源花园项目处置专班公开遴选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南阳市卧龙区碧源花园项目处置专班发布公告,为停工烂尾类问题楼盘碧源花园项目公开遴选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现开发企业为南阳市兴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选机构须完成新老划断的两项造价审核,服务报价不得高于市场常规收费标准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上午10:00。

  2. 卧龙区人民政府·公示公告33

    南阳市泰美嘉香溪里保交楼项目公开遴选房产价值评估机构

    南阳市泰美嘉香溪里保交楼工作专班公开遴选房产价值评估机构,对卧龙区法院预重整项目2#、3#、6#、7#楼建成住宅及配套车位开展市场价值评估,评估成果用于垫资施工工程款房产抵偿结算。参选机构须具备房地产估价备案资质,报价不高于市场常规收费标准30%,报名截止2026年6月22日9:00,同等资质业绩下最低报价单位优先中选。

  3. 卧龙区人民政府·公示公告40

    南阳市泰美嘉香溪里保交楼项目公开遴选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南阳市泰美嘉香溪里保交楼工作专班公开遴选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项目已完工程造价鉴定(预估约500万元)及2#、3#、6#、7#楼续建工程造价测算。参选机构须具备相应资质,服务报价不得高于市场常规收费标准30%,报名截止2026年6月22日9:00,评标当日15:00进行。

  4. 南阳市住建局·政务动态42

    南阳市住建局创新“四位一体”模式推动179个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增效

    南阳市住建局以中心城区179个老旧小区为主战场,推行“人员下沉、资金聚焦、正负清单、共建共治”四位一体工作模式。市级统筹单列5174万元专项用于154个小区的供水管网更新、雨污分流改造、消防设施配套三大“地下工程”,并调减非必要改造资金1200余万元。丰泰小区、金冠小区等22个小区被遴选为重点打造项目,由市级财政给予专项补助增设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设施。

6月17日周三
  1. 方城县人民政府·公示公告29

    方城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方征补公〔2026〕5号)

    方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方征补公〔2026〕5号),拟征收广安街道七里店社区、闫岗社区土地22.968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20.9206公顷),用于工业、交通运输及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项目。补偿采取货币补偿,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补偿标准依据豫政〔2023〕28号和宛政〔2025〕8号文件执行。公告期为2026年6月17日至7月17日。

6月16日周二
  1. 方城县人民政府·公示公告23

    方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方征补公〔2026〕4号)

    方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方征补公〔2026〕4号),拟征收释之街道韦庄社区、广安街道十里铺社区及裕西新村社区土地共2.629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含耕地1.2867公顷),用于方城县产业新城供水厂项目建设。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标准按豫政〔2023〕28号及宛政〔2025〕8号文件执行,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公告期自2026年6月16日至7月16日。

6月12日周五
  1. 淅川县人民政府·国有土地出让40

    淅川县自然资源局网上挂牌出让上集镇两宗住宅用地 〔2026〕04号

    经淅川县人民政府批准,淅川县自然资源局网上挂牌出让上集镇两宗住宅用地,编号26-02、26-03,面积分别为4407.65平方米(6.61亩)和7982.27平方米(11.97亩),起始价866万元和1800万元,保证金260万元和540万元。两宗地均兼容商业,含生态产品溢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挂牌报价时间为2026年7月3日8时至7月13日17时。

6月10日周三
  1. 南阳市住建局·保障性住房分配18

    南阳市住建局对市本级保租房零星房源54户轮候家庭申报评分进行公示

    南阳市房产中心对市本级保障性租赁住房零星房源轮候家庭申报评分情况进行公示,共涉及54户申报家庭。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家庭,将登记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零星房源轮候配租家庭。公示依据《南阳市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宛政办〔2022〕2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6月9日周二
  1. 卧龙区人民政府·公示公告42

    卧龙区自然资源局关于2026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公告

    卧龙区自然资源局拟开展2026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定于2026年7月9日上午9:00在卧龙区自然资源局东侧3楼会议室召开调整成果听证会。辖区内年满18周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可于6月23日15:00前通过指定邮箱或前往耕保股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凭听证邀请函参加。

6月1日周一
  1. 南召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18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召征预公告〔2026〕7号),拟征收白土岗镇、城郊乡两村土地用于工矿用地建设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召征预公告〔2026〕7号),拟征收白土岗镇东沟村、城郊乡庙坡村等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工矿用地成片开发建设。公告时间为2026年6月1日至6月15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

5月29日周五
  1. 镇平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38

    镇平县自然资源局网上挂牌出让平安大道南侧1宗住宅兼容商业地块(镇土告字〔2026〕4号)

    经镇平县人民政府批准,镇平县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ZP2024-011-1号宗地,指定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地块位于平安大道中段南侧,面积4181.41平方米,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起始价1000万元,竞买保证金1000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2. 镇平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18

    镇平县自然资源局网上挂牌出让平安大道南侧一宗963.27平方米商业用地(镇土告字〔2026〕3号)

    经镇平县人民政府批准,镇平县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ZP2024-011-2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平安大道中段南侧,面积963.27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起始价230万元,竞买保证金23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挂牌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8时至7月2日10时30分,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实行资格后审。

  3. 镇平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18

    镇平县自然资源局网上挂牌出让玉神路商业用地(镇土告字〔2026〕2号)

    经镇平县人民政府批准,镇平县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ZP2024-013号商业用地,地块位于玉神路南段东侧,面积17180.16平方米,容积率1.0至2.0,出让年限40年,起始价1680万元,竞买保证金1680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挂牌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8时至7月2日9时30分,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4. 宛城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33

    宛城区人民政府发布金华镇杨湾村等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宛城区人民政府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征收范围为金华镇杨湾村、上楼渠村、大石桥村等区域,总面积2.9056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中耕地2.7240公顷)。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标准分别按豫政〔2023〕28号和宛政〔2025〕8号文件执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按豫人社办〔2023〕92号执行。公告期为2026年5月30日至6月29日,补偿登记和异议反馈期限均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

5月26日周二
  1. 南阳市住建局·政务动态75

    南阳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抬板式住宅技术导则

    南阳市住建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等多部门出台《南阳市中心城区“抬板式住宅”规划技术导则(试行)》,明确抬板平台以下用作停车、市政设施、公共配套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仅计入项目总建筑面积,实际得房率接近100%,实现“零公摊”。

    推荐理由:抬板式住宅把停车等功能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得房率接近百分之百,对客户来说相当于零公摊,推盘时可以直接作为卖点讲。

5月22日周五
  1. 淅川县人民政府·国有土地出让12

    淅川县自然资源局挂牌出让厚坡镇裴岗村一宗工业用地(〔2026〕03号)

    经淅川县人民政府批准,淅川县自然资源局网上挂牌出让厚坡镇裴岗村26-04号工业用地,面积15286.40平方米(22.93亩),起始价420万元,保证金126万元,容积率≥1.0,出让年限50年。挂牌报价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8时至6月22日17时,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5月15日周五
  1. 南阳高新区管委会·公示公告18

    南阳高新区公示南阳市双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级资质延续审查意见

    南阳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公示南阳市双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延续审查意见,审查同意,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0日)。社保缴纳信息在公示期内核查,以实际核实结果为准;对弄虚作假企业,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开发企业资质。

5月11日周一
  1. 官庄工区管委会·通知公告18

    唐河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宛官安告﹝2026﹞10号)

    唐河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宛官安告﹝2026﹞10号),拟征收东兴街道曾庄村土地2.6658公顷,其中耕地2.5772公顷,用于能源用地建设。区片综合地价按豫政〔2023〕28号文件执行,标准为64.2万元/公顷,采用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公告期自2026年5月11日至6月10日,被征地权利人可在三十日内办理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

  2. 官庄工区管委会·通知公告18

    唐河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宛官安告﹝2026﹞10号)

    唐河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宛官安告﹝2026﹞10号),拟征收东兴街道曾庄村土地2.6658公顷,其中耕地2.5264公顷,用于工业用地建设。区片综合地价按豫政〔2023〕28号文件执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按宛政〔2025〕8号文件执行,社会保障费用64.2万元/公顷,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公告期自2026年5月11日至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