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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周三
  1. 淅川县人民政府·国有土地出让15

    淅川县自然资源局挂牌出让厚坡镇裴岗村一宗22.93亩工业用地

    经淅川县人民政府批准,淅川县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厚坡镇裴岗村编号26-04的一宗工业用地,面积15286.40平方米(22.93亩),起始价420万元,保证金126万元。地块按“标准地”出让,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24米,出让年限50年。挂牌报价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8时至7月23日17时,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6月17日周三
  1. 方城县人民政府·公示公告29

    方城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方征补公〔2026〕5号)

    方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方征补公〔2026〕5号),拟征收广安街道七里店社区、闫岗社区土地22.968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20.9206公顷),用于工业、交通运输及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项目。补偿采取货币补偿,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补偿标准依据豫政〔2023〕28号和宛政〔2025〕8号文件执行。公告期为2026年6月17日至7月17日。

6月16日周二
  1. 方城县人民政府·公示公告23

    方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方征补公〔2026〕4号)

    方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方征补公〔2026〕4号),拟征收释之街道韦庄社区、广安街道十里铺社区及裕西新村社区土地共2.629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含耕地1.2867公顷),用于方城县产业新城供水厂项目建设。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标准按豫政〔2023〕28号及宛政〔2025〕8号文件执行,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公告期自2026年6月16日至7月16日。

6月15日周一
  1. 方城县人民政府·公示公告18

    方城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方征补公〔2026〕3号)

    方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方征补公〔2026〕3号),拟征收二郎庙镇大郭庄村、后林村、庄科村及古庄店镇僧官庄村、小郭庄村、薛庄村土地共0.4202公顷,用于南阳方城风电场一期工程改造升级项目建设。补偿采取货币补偿,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公告期为2026年6月15日至7月15日。

6月12日周五
  1. 淅川县人民政府·国有土地出让40

    淅川县自然资源局网上挂牌出让上集镇两宗住宅用地 〔2026〕04号

    经淅川县人民政府批准,淅川县自然资源局网上挂牌出让上集镇两宗住宅用地,编号26-02、26-03,面积分别为4407.65平方米(6.61亩)和7982.27平方米(11.97亩),起始价866万元和1800万元,保证金260万元和540万元。两宗地均兼容商业,含生态产品溢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挂牌报价时间为2026年7月3日8时至7月13日17时。

6月8日周一
6月1日周一
  1. 南召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18

    南召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召征预公告〔2026〕6号)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召征预公告〔2026〕6号),拟征收城郊乡闫沟社区等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情形。公告时间为2026年6月1日至6月15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部分不予补偿。

  2. 南召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18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召征预公告〔2026〕7号),拟征收白土岗镇、城郊乡两村土地用于工矿用地建设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召征预公告〔2026〕7号),拟征收白土岗镇东沟村、城郊乡庙坡村等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工矿用地成片开发建设。公告时间为2026年6月1日至6月15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

5月29日周五
  1. 卧龙区人民政府·公示公告21

    卧龙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6〕第12号,拟征收七里园街道1.0343公顷农用地

    卧龙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6〕第12号),拟征收七里园街道办事处范围内集体土地1.0343公顷,均为农用地(林地1.0184公顷、种植园用地0.0159公顷),用于公用设施类基础设施建设。补偿方式为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被征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补偿登记或提出书面意见、听证申请。公告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至6月29日。

  2. 镇平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38

    镇平县自然资源局网上挂牌出让平安大道南侧1宗住宅兼容商业地块(镇土告字〔2026〕4号)

    经镇平县人民政府批准,镇平县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ZP2024-011-1号宗地,指定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地块位于平安大道中段南侧,面积4181.41平方米,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起始价1000万元,竞买保证金1000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3. 镇平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18

    镇平县自然资源局网上挂牌出让平安大道南侧一宗963.27平方米商业用地(镇土告字〔2026〕3号)

    经镇平县人民政府批准,镇平县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ZP2024-011-2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平安大道中段南侧,面积963.27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起始价230万元,竞买保证金23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挂牌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8时至7月2日10时30分,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实行资格后审。

  4. 宛城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34

    宛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宛区征预告〔2026〕3号),拟征收溧河街道胡寨村土地

    宛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宛区征预告〔2026〕3号),拟征收溧河街道胡寨村集体土地,范围位于长江路以东、花涧路以南区域,用于成片开发建设。公告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至6月12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部分不予补偿。

  5. 宛城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33

    宛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宛区征预告〔2026〕1号),涉及仲景街道、汉冶街道两路段范围

    宛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宛区征预告〔2026〕1号),拟征收仲景街道、汉冶街道范蠡路至汉冶路段和光武路至建设路段范围内土地,涉及汉冶街道老庄村、仲景街道牛王庙村等集体经济组织,用于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建设。公告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至6月12日,期间禁止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者不予补偿。

  6. 镇平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18

    镇平县自然资源局网上挂牌出让玉神路商业用地(镇土告字〔2026〕2号)

    经镇平县人民政府批准,镇平县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ZP2024-013号商业用地,地块位于玉神路南段东侧,面积17180.16平方米,容积率1.0至2.0,出让年限40年,起始价1680万元,竞买保证金1680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挂牌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8时至7月2日9时30分,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7. 宛城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33

    宛城区人民政府发布金华镇杨湾村等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宛城区人民政府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征收范围为金华镇杨湾村、上楼渠村、大石桥村等区域,总面积2.9056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中耕地2.7240公顷)。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标准分别按豫政〔2023〕28号和宛政〔2025〕8号文件执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按豫人社办〔2023〕92号执行。公告期为2026年5月30日至6月29日,补偿登记和异议反馈期限均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

  8. 宛城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34

    宛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宛区征预告〔2026〕4号),拟征收溧河街道王堂村土地用于成片开发

    宛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宛区征预告〔2026〕4号),拟征收溧河街道泰山路以东、丹江路以北区域王堂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成片开发建设。公告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至6月12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部分不予补偿。

5月22日周五
  1. 淅川县人民政府·国有土地出让12

    淅川县自然资源局挂牌出让厚坡镇裴岗村一宗工业用地(〔2026〕03号)

    经淅川县人民政府批准,淅川县自然资源局网上挂牌出让厚坡镇裴岗村26-04号工业用地,面积15286.40平方米(22.93亩),起始价420万元,保证金126万元,容积率≥1.0,出让年限50年。挂牌报价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8时至6月22日17时,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5月12日周二
5月11日周一
  1. 官庄工区管委会·通知公告18

    唐河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宛官安告﹝2026﹞10号)

    唐河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宛官安告﹝2026﹞10号),拟征收东兴街道曾庄村土地2.6658公顷,其中耕地2.5772公顷,用于能源用地建设。区片综合地价按豫政〔2023〕28号文件执行,标准为64.2万元/公顷,采用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公告期自2026年5月11日至6月10日,被征地权利人可在三十日内办理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

  2. 官庄工区管委会·通知公告18

    唐河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宛官安告﹝2026﹞10号)

    唐河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宛官安告﹝2026﹞10号),拟征收东兴街道曾庄村土地2.6658公顷,其中耕地2.5264公顷,用于工业用地建设。区片综合地价按豫政〔2023〕28号文件执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按宛政〔2025〕8号文件执行,社会保障费用64.2万元/公顷,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公告期自2026年5月11日至6月10日。

5月8日周五
  1. 卧龙区人民政府·公示公告18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2026〕第11号,拟征收七里园街道达士营村约1.0343公顷土地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2026〕第11号,拟征收七里园街道达士营村约1.0343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公用设施类基础设施建设。公告时间为2026年5月8日至5月21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部分不予补偿。

  2. 淅川县人民政府·国有土地出让33

    淅川县自然资源局挂牌出让北三环与楚都路交叉口一宗居住用地〔2026〕02号

    经淅川县人民政府批准,淅川县自然资源局网上挂牌出让26-01号宗地,位于北三环与楚都路交叉口,面积24965.41平方米(37.448亩),用途为居住用地,年限70年,起始价4195万元,保证金1259万元。挂牌报价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8时至6月6日17时,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4月24日周五
  1. 卧龙区人民政府·公示公告18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2026〕第9号,拟征收石桥镇贾寨村约0.3534公顷土地用于公用设施建设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2026〕第9号),拟征收石桥镇贾寨村约0.3534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公用设施类基础设施建设。公告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至5月12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部分不予补偿。

4月23日周四
  1. 卧龙区人民政府·公示公告23

    卧龙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6〕第8号),拟征收潦河镇辛店村1.0897公顷土地

    卧龙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6〕第8号),拟征收潦河镇辛店村集体土地1.0897公顷,其中耕地0.6227公顷,用于公用设施类基础设施建设。补偿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方式,被征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潦河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异议反馈渠道同步开放。公告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至5月23日。

4月22日周三
  1. 邓州市人民政府·公告公示23

    邓州市人民政府拟征收林扒镇周西村0.4912公顷集体土地,公布补偿安置方案(邓拟征〔2026〕4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邓拟征〔2026〕4号),拟征收林扒镇周西村集体土地0.491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用于公用设施类基础设施建设。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为63万元/公顷,社保补偿标准64.2万元/公顷,青苗补偿标准1.95万元/公顷,采用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方式。补偿登记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公告期为2026年4月22日至5月22日。

4月14日周二
  1. 方城县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18

    方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方征预公〔2026〕3号),拟征收广安街道七里店、闫岗社区土地

    方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方征预公〔2026〕3号),拟征收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广安街道七里店社区、闫岗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工业用地、公园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公告时间为2026年4月14日至4月28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

4月11日周六
  1. 南召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15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城郊乡秦老庄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召征告字〔2026〕4号)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召征告字〔2026〕4号),拟征收城郊乡秦老庄村土地0.540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建设。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豫政〔2023〕28号文件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宛政〔2025〕8号文件据实补偿。公告期为2026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2. 南召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21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召征告字〔2026〕3号)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召征告字〔2026〕3号),拟征收城关镇民主社区、南外社区及城郊乡宋楼社区、史庄村土地共5.1996公顷,用于工矿用地成片开发建设。补偿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方式,土地补偿按豫政〔2023〕28号、附着物及青苗按宛政〔2025〕8号文件执行。被征地人需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南召县自然资源局办理补偿登记。

4月10日周五
  1. 卧龙区人民政府·公示公告15

    卧龙区人民政府发布英庄镇岭岗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6〕第6号)

    卧龙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6〕第6号),拟征收英庄镇岭岗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0.0196公顷,均为农用地(无耕地),用于公用设施类基础设施建设。补偿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方式,被征地权利人需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英庄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异议或听证申请亦须在三十日内提出。公告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2. 邓州市人民政府·公告公示38

    邓州市人民政府拟征收湍河街道及张楼乡6.6259公顷集体土地,公布补偿安置方案(邓拟征〔2026〕2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邓拟征〔2026〕2号),拟征收湍河街道白庄、丁屯、金雷等7个社区及张楼乡大丁村集体土地共6.6259公顷,用于公用设施、卫生、教育、工业类建设。区片地价补偿标准为87万元/公顷,社保补偿标准64.2万元/公顷,青苗补偿标准1.95万元/公顷,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公告期为2026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3. 邓州市人民政府·公告公示33

    邓州市人民政府拟征收桑庄镇两村集体土地1.9974公顷,公布补偿安置方案(邓拟征〔2026〕3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邓拟征〔2026〕3号),拟征收桑庄镇桑庄社区、东鲁营村集体土地共1.9974公顷,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和仓储用地建设。区片地价补偿标准70.5万元/公顷,社保补偿标准64.2万元/公顷,青苗补偿标准1.95万元/公顷,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公告期为2026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4月3日周五
3月23日周一
3月16日周一
  1. 新野县人民政府·公共资源配置(土地/住房保障)24

    新野县发布唐河复航新野港区联络线道路建设项目(王庄作业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新征补告〔2026〕2号)

    新野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新征补告〔2026〕2号),拟征收王庄镇水台子村和乔湾村部分土地共3.4352公顷,用于唐河复航新野港区联络线道路建设项目(王庄作业区)。

  2. 新野县人民政府·公共资源配置(土地/住房保障)18

    新野县发布翰林博学图书馆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新征补告〔2026〕4号)

    新野县人民政府拟定翰林博学图书馆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拟征收汉华街道孟营社区集体建设用地0.2053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用于文化用地项目建设。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为64.2万元/公顷,社保标准2.25万元/公顷,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按宛政〔2025〕8号文件据实补偿。公告期自2026年3月16日至4月16日,被征地主权人应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新野县自然资源局办理补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