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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周一
  1. 南阳市住建局·政务动态18

    南阳市住建局创新“四个平台”物业治理模式 构建多元共治和谐宜居新格局

    南阳市住建局创新推行物业纠纷“四级调处”机制,构建监管、服务、调解、引导“四个平台”协同治理模式。市级物业综合监管平台累计征集问题2.2万余条,整改率达92%以上;2025年以来中心城区已清退6家不达标物业企业,并推动市、县两级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

  2. 南召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18

    南召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召征预公告〔2026〕6号)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召征预公告〔2026〕6号),拟征收城郊乡闫沟社区等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情形。公告时间为2026年6月1日至6月15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部分不予补偿。

5月29日周五
  1. 卧龙区人民政府·公示公告21

    卧龙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6〕第12号,拟征收七里园街道1.0343公顷农用地

    卧龙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6〕第12号),拟征收七里园街道办事处范围内集体土地1.0343公顷,均为农用地(林地1.0184公顷、种植园用地0.0159公顷),用于公用设施类基础设施建设。补偿方式为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被征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补偿登记或提出书面意见、听证申请。公告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至6月29日。

  2. 宛城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34

    宛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宛区征预告〔2026〕3号),拟征收溧河街道胡寨村土地

    宛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宛区征预告〔2026〕3号),拟征收溧河街道胡寨村集体土地,范围位于长江路以东、花涧路以南区域,用于成片开发建设。公告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至6月12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部分不予补偿。

  3. 宛城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33

    宛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宛区征预告〔2026〕1号),涉及仲景街道、汉冶街道两路段范围

    宛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宛区征预告〔2026〕1号),拟征收仲景街道、汉冶街道范蠡路至汉冶路段和光武路至建设路段范围内土地,涉及汉冶街道老庄村、仲景街道牛王庙村等集体经济组织,用于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建设。公告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至6月12日,期间禁止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者不予补偿。

  4. 宛城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33

    宛城区人民政府发布金华镇杨湾村等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宛城区人民政府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征收范围为金华镇杨湾村、上楼渠村、大石桥村等区域,总面积2.9056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中耕地2.7240公顷)。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标准分别按豫政〔2023〕28号和宛政〔2025〕8号文件执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按豫人社办〔2023〕92号执行。公告期为2026年5月30日至6月29日,补偿登记和异议反馈期限均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

  5. 宛城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34

    宛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宛区征预告〔2026〕4号),拟征收溧河街道王堂村土地用于成片开发

    宛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宛区征预告〔2026〕4号),拟征收溧河街道泰山路以东、丹江路以北区域王堂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成片开发建设。公告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至6月12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部分不予补偿。

5月28日周四
  1. 国务院·最新政策74

    国务院印发《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

    国务院印发《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国发〔2026〕12号),提出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动取得重要进展。规划部署推进“好房子”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更新改造、危旧房改造,并明确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REITs等支持城市更新项目,允许专项债用作项目资本金。

    推荐理由:规划明确支持存量土地盘活和危旧房改造,涉及项目融资与税费减免,对房企参与城市更新有直接参照。

5月26日周二
  1. 南阳市住建局·政务动态75

    南阳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抬板式住宅技术导则

    南阳市住建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等多部门出台《南阳市中心城区“抬板式住宅”规划技术导则(试行)》,明确抬板平台以下用作停车、市政设施、公共配套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仅计入项目总建筑面积,实际得房率接近100%,实现“零公摊”。

    推荐理由:抬板式住宅把停车等功能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得房率接近百分之百,对客户来说相当于零公摊,推盘时可以直接作为卖点讲。

5月22日周五
  1. 南召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与保障性住房28

    南召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6年度动态维护方案公示

    南召县规划中心就《南召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6年度动态维护方案》向社会公开征集建议,公示期为2026年5月22日至6月21日。该方案依据自然资源部、河南省自然资源厅部署编制,旨在保障南召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落地建设和自然资源高效配置。公众可通过邮寄信件或发送电子邮件反馈意见,数据与内容以最终批复为准。

  2. 国务院·最新政策62

    国务院发文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国发〔2026〕11号),要求逐步消除基本公共服务与户籍挂钩因素,促进未落户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推荐理由:常住地提供公共服务后,未落户人口在就业地参保、子女入学、公租房申请的门槛会逐步降低,营销上可据此向客户解释长期居住的可行性。

5月15日周五
  1. 南阳高新区管委会·公示公告18

    南阳高新区公示南阳市双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级资质延续审查意见

    南阳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公示南阳市双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延续审查意见,审查同意,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0日)。社保缴纳信息在公示期内核查,以实际核实结果为准;对弄虚作假企业,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开发企业资质。

5月11日周一
  1. 官庄工区管委会·通知公告18

    唐河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宛官安告﹝2026﹞10号)

    唐河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宛官安告﹝2026﹞10号),拟征收东兴街道曾庄村土地2.6658公顷,其中耕地2.5772公顷,用于能源用地建设。区片综合地价按豫政〔2023〕28号文件执行,标准为64.2万元/公顷,采用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公告期自2026年5月11日至6月10日,被征地权利人可在三十日内办理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

  2. 官庄工区管委会·通知公告18

    唐河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宛官安告﹝2026﹞10号)

    唐河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宛官安告﹝2026﹞10号),拟征收东兴街道曾庄村土地2.6658公顷,其中耕地2.5264公顷,用于工业用地建设。区片综合地价按豫政〔2023〕28号文件执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按宛政〔2025〕8号文件执行,社会保障费用64.2万元/公顷,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公告期自2026年5月11日至6月10日。

5月8日周五
  1. 卧龙区人民政府·公示公告18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2026〕第11号,拟征收七里园街道达士营村约1.0343公顷土地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2026〕第11号,拟征收七里园街道达士营村约1.0343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公用设施类基础设施建设。公告时间为2026年5月8日至5月21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部分不予补偿。

5月7日周四
  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闻与文件38

    住建部、国家档案局公布《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61号令),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国家档案局以第61号令公布《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原1997年公布并历经三次修正的同名规定同时废止。规定明确城建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工程档案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备案前移交档案,备案后形成的档案须在三个月内移交;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可作凭证使用。

4月25日周六
  1. 南阳市住建局·政务动态21

    南阳市住建局:聚焦物业专项整治 用心办好民生实事

    南阳市住建局将物业专项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制定《南阳市2026年物业服务质量持续提升行动方案》,明确15项具体任务。目前全市已排查713个小区,曝光28个小区突出问题,督促整改问题1316个;141台电梯仅剩5台未安装到位,并组织专题培训17场次、参训1300人。

4月24日周五
  1. 卧龙区人民政府·公示公告18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2026〕第9号,拟征收石桥镇贾寨村约0.3534公顷土地用于公用设施建设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2026〕第9号),拟征收石桥镇贾寨村约0.3534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公用设施类基础设施建设。公告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至5月12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部分不予补偿。

4月22日周三
  1. 邓州市人民政府·公告公示23

    邓州市人民政府拟征收林扒镇周西村0.4912公顷集体土地,公布补偿安置方案(邓拟征〔2026〕4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邓拟征〔2026〕4号),拟征收林扒镇周西村集体土地0.491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用于公用设施类基础设施建设。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为63万元/公顷,社保补偿标准64.2万元/公顷,青苗补偿标准1.95万元/公顷,采用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方式。补偿登记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公告期为2026年4月22日至5月22日。

4月17日周五
  1. 南阳市住建局·政务动态18

    南阳市住建局聚焦物业专项整治五项重点,推进民生实事取得进展

    南阳市住建局今年聚焦物业专项整治五项重点,制定《南阳市2026年物业服务质量持续提升行动方案》,明确15项具体任务。目前已排查713个小区,曝光4期次28个小区突出问题,督促整改问题1316个;141台电梯仅剩5台未安装到位。同时筹建物业服务综合调度中心,力争4月底前投入运行,并开展专题培训17场次、参训1300人。

4月14日周二
  1. 南阳高新区管委会·公示公告18

    南阳高新区公示南阳津海晟利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延续审查意见

    南阳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公示南阳津海晟利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延续的审查意见,审查意见为“同意”。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0日),社保缴纳信息在公示期内核查,以实际核实结果为准。公示期内有关单位及个人可书面反映异议。

4月11日周六
  1. 南召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15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城郊乡秦老庄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召征告字〔2026〕4号)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召征告字〔2026〕4号),拟征收城郊乡秦老庄村土地0.540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建设。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豫政〔2023〕28号文件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宛政〔2025〕8号文件据实补偿。公告期为2026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2. 南召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21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召征告字〔2026〕3号)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召征告字〔2026〕3号),拟征收城关镇民主社区、南外社区及城郊乡宋楼社区、史庄村土地共5.1996公顷,用于工矿用地成片开发建设。补偿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方式,土地补偿按豫政〔2023〕28号、附着物及青苗按宛政〔2025〕8号文件执行。被征地人需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南召县自然资源局办理补偿登记。

4月10日周五
  1. 卧龙区人民政府·公示公告15

    卧龙区人民政府发布英庄镇岭岗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6〕第6号)

    卧龙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6〕第6号),拟征收英庄镇岭岗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0.0196公顷,均为农用地(无耕地),用于公用设施类基础设施建设。补偿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方式,被征地权利人需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英庄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异议或听证申请亦须在三十日内提出。公告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2. 邓州市人民政府·公告公示33

    邓州市人民政府拟征收桑庄镇两村集体土地1.9974公顷,公布补偿安置方案(邓拟征〔2026〕3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邓拟征〔2026〕3号),拟征收桑庄镇桑庄社区、东鲁营村集体土地共1.9974公顷,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和仓储用地建设。区片地价补偿标准70.5万元/公顷,社保补偿标准64.2万元/公顷,青苗补偿标准1.95万元/公顷,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公告期为2026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4月3日周五
  1. 南阳高新区管委会·公示公告18

    南阳高新区公示南阳市宝来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质审查意见

    南阳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对南阳市宝来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延续)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意见为同意,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社保缴纳信息在公示期内核查,以实际核实结果为准。公示期内有异议可书面反映,企业弄虚作假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3月31日周二
3月24日周二
  1. 南阳市住建局·政务动态23

    南阳市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治理暨物业信访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推进会召开

    3月20日,南阳市召开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治理暨物业信访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推进会,部署2026年“两个治理”重点任务。会议要求各县市区3月底前调整完善工作专班并成立县区两级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6月底前完成所有在管项目服务等级认定并公示,4月底前实现公共收益专用账户和季度公示制度全覆盖,5月31日前完成全覆盖排查。

3月23日周一
3月19日周四
3月16日周一
  1. 新野县人民政府·公共资源配置(土地/住房保障)24

    新野县发布唐河复航新野港区联络线道路建设项目(王庄作业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新征补告〔2026〕2号)

    新野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新征补告〔2026〕2号),拟征收王庄镇水台子村和乔湾村部分土地共3.4352公顷,用于唐河复航新野港区联络线道路建设项目(王庄作业区)。

  2. 新野县人民政府·公共资源配置(土地/住房保障)18

    新野县发布翰林博学图书馆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新征补告〔2026〕4号)

    新野县人民政府拟定翰林博学图书馆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拟征收汉华街道孟营社区集体建设用地0.2053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用于文化用地项目建设。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为64.2万元/公顷,社保标准2.25万元/公顷,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按宛政〔2025〕8号文件据实补偿。公告期自2026年3月16日至4月16日,被征地主权人应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新野县自然资源局办理补偿登记。

3月12日周四
  1. 南阳高新区管委会·公示公告18

    南阳高新区公示南阳鸭电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延续审查意见

    南阳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对南阳鸭电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延续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意见为同意,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7日),社保缴纳信息在公示期内核查,以实际核实结果为准。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书面反映,企业弄虚作假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3月6日周五
  1. 唐河县人民政府·规划信息18

    唐河县中心城区凤山路西侧、长春路北侧地块详细规划公示

    唐河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唐河县中心城区凤山路西侧、长春路北侧地块详细规划》公示稿,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6日至4月4日。规划地块位于唐河县中心城区行政文化片区凤山路西侧、长春路北侧,总用地面积约0.56公顷(合计8.44亩)。公众可通过电话0377-68587668或邮箱thxkjghg@126.com反馈意见。

2月27日周五
  1. 南召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15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召征预公告〔2026〕4号),拟征收城郊乡秦老庄村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召征预公告〔2026〕4号),拟征收城郊乡范围内秦老庄村等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交通类基础设施用地情形。公告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至3月11日,公告发布后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2. 南召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18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召征预公告〔2026〕3号),拟征收城关镇、城郊乡土地用于工矿用地建设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召征预公告〔2026〕3号),拟征收城关镇、城郊乡范围内民主社区、南外社区、宋楼社区、史庄村等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工矿用地成片开发建设。公告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至3月11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部分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