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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 2026-06-01AI 评分18

南召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召征预公告〔2026〕6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AI 导读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召征预公告〔2026〕6号),拟征收城郊乡闫沟社区等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情形。公告时间为2026年6月1日至6月15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部分不予补偿。

来源:南召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 · nanzhao.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