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闻与文件·· 2026-05-07AI 评分38
住建部、国家档案局公布《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61号令),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AI 导读
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国家档案局以第61号令公布《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原1997年公布并历经三次修正的同名规定同时废止。规定明确城建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工程档案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备案前移交档案,备案后形成的档案须在三个月内移交;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可作凭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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