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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周二
  1. 南阳市住建局·保障性住房分配40

    南阳市住建局公示市本级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面向新就业大中专学生、新市民及城镇住房困难家庭

    南阳市住建局公示市本级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依据宛政办〔2022〕28号和宛政办〔2016〕62号文件,面向毕业三年内新就业大中专学生、城镇住房困难非低收入家庭及新市民(外来务工等)住房困难人员。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在南阳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未享受过其他保障性住房及租赁补贴。唯一官方线上申请渠道为“爱南阳”APP,全程免费办理。

9月4日周五
  1. 方城县人民政府·公示公告18

    方城县自然资源局注销翰林学府四期国海·云樾天著幼儿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113222023GG0020231(建筑)号〕

    方城县自然资源局公告注销河南海盛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翰林学府四期国海·云樾天著建设项目幼儿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113222023GG0020231(建筑)号〕。该证于2023年11月20日取得,因取得后十二个月内未开工且未获延期,已期满自行失效。利害关系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

  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闻与文件62

    住建部办公厅印发《房屋建筑赋码到套(户)导则(试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房屋建筑赋码到套(户)导则(试行)》(建办厅函〔2026〕187号),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做好房屋建筑赋码到套(户)工作。文件于2026年7月31日印发,主动公开。

    推荐理由:房屋赋码到套(户)将影响后续交易、登记和贷款环节的信息核验,项目方需提前按导则准备房屋编码。

  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闻与文件23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行业标准《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JGJ/T320-2026),9月30日起实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批准《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320-2026,自2026年9月30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JGJ/T320-2014)同时废止。该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由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发行。

9月3日周四
  1. 郑州市住保房管局·通知公告23

    郑州市住保房管局限期换发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公告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公告,要求相关房地产经纪机构于2026年9月30日前登录“郑州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完善备案信息,完成备案证书换发。逾期未换发者,原备案证书作废。依据为《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8号)及郑房〔2024〕69号通知。

  2. 邓州市人民政府·公告公示33

    邓州市人民政府拟征收湍河街道、张楼乡、龙堰乡1.8502公顷集体土地,公布补偿安置方案(邓拟征〔2026〕7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邓拟征〔2026〕7号),拟征收湍河街道金营、三里河、榆林社区及张楼乡北张坡村、东丁村、龙堰乡周河村集体土地共1.8502公顷,用于交通运输、绿地与开敞空间、陆地水域及工业类建设。区片地价补偿标准为87万元/公顷或70.5万元/公顷,社保补偿标准64.2万元/公顷,青苗补偿1.95万元/公顷,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公告期至2026年10月8日。

  3.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公告(规划批前批后)18

    南阳市自然资源调查规划院公开征集市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备选机构

    南阳市自然资源调查规划院公开征集2026年度市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备选机构,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0日17:00。申报机构须具备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备案、3名及以上注册土地估价师等条件,收费标准按豫政〔2008〕52号文规定下浮40%执行。入选机构如弄虚作假或未按时提交评估报告,将被取消入库资格。

8月31日周一
  1. 南阳市住建局·政务动态78

    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2026年8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部署稳步推进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通知强化预售资金监管,购房资金全部存入监管账户专款专用;新出让土地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并同步推行交房即交证,坚持老项目老办法、新项目新办法,为地方因城施策留足空间。

    推荐理由:现房销售和资金监管直接改变项目销售节奏与回款方式,营销总需要重新设计推盘和客户沟通话术。

8月28日周五
  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闻与文件82

    住建部等三部门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新出让土地项目优先现房销售

    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通知要求商品住房项目实行预售的,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购房人支付的首付款、个人住房贷款等购房资金应全部存入资金监管账户。

    推荐理由:新出让土地项目优先现房销售,预售项目须封顶且资金全额监管,直接影响项目推盘节奏和资金安排,营销总需据此重排取证与开盘计划。

  2. 郑州市住保房管局·政务动态83

    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部署各地稳步推进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通知要求商品住房项目实行预售的,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购房资金应全部存入资金监管账户;新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鼓励实行现房销售,并推行“交房即交证”。

    推荐理由:新出让土地项目优先现房销售,预售项目须封顶且资金全额入监管账户,直接影响项目推盘节奏和资金安排。

8月26日周三
  1.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公告(规划批前批后)40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中元阳光、泰康房地产发出土地出让金催告书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土地出让金催告书(宛自然资源催告字〔2026〕3、4号),催缴两家房企欠缴的出让金。南阳中元阳光置业有限公司(峰基伟业御苑小区)位于高新区百里奚街道办事处黄岗社区,欠缴2585.52万元;南阳市泰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光大厦1号住宅楼位于北京大道以西,欠缴68.01万元,违约金均依据合同另外核算。

8月22日周六
8月20日周四
  1. 邓州市人民政府·公告公示34

    邓州市人民政府拟征收龙堰乡唐坡街村、陶营镇肖坡村等8.1839公顷集体土地,公布补偿安置方案(邓拟征〔2026〕6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邓拟征〔2026〕6号),拟征收龙堰乡唐坡街村、陶营镇肖坡村等集体土地8.1839公顷,均为农用地,用于工业类、交通运输类建设。区片地价补偿标准70.5万元/公顷,社保补偿标准64.2万元/公顷,青苗补偿标准1.95万元/公顷,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公告期至2026年9月20日。

8月18日周二
  1. 国务院·最新政策80

    国务院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扩大提取范围并允许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

    国务院公布第844号令,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修改后,职工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公积金。公积金存贷利率由国务院决定,缴存比例下限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推荐理由:公积金提取范围扩到装修、物业费和房租,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这会影响客户购房资金安排和月供能力。

8月17日周一
8月15日周六
  1. 河南省住建厅·市县动态78

    新乡市印发19条房地产新政,含人才购房补贴与公积金额度上浮

    8月14日,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共19条。新政对引进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给予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A类50万元、B类30万元、C类20万元、D类15万元,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应届本科毕业生3万元等,补贴一次性发放。

    推荐理由:人才购房补贴和公积金额度上浮直接降低客户购房成本,置业顾问可按人才类别和缴存情况把可享受的优惠算给客户看。

8月14日周五
  1. 南阳市人民政府·政府文件(宛政/宛政文/宛政土)28

    南阳市人民政府批复第WL07—B1街坊等8个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宛政文〔2026〕44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以宛政文〔2026〕44号文批复,原则同意第WL07—B1街坊等8个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意其确定的规划范围、功能定位、空间结构、用地布局和主要规划控制指标。批复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辖区政府(管委会)加强实施监督,严格按照规划审批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确需调整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8月13日周四
  1. 邓州市人民政府·公告公示38

    邓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邓预征〔2026〕8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邓预征〔2026〕8号),拟征收湍河街道八里王、金营、三里河、榆林社区及张楼乡北张坡村、东丁村、龙堰乡周河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绿地与开敞空间、陆地水域、工业类建设。公告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至9月2日,期间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8月12日周三
  1. 南阳高新区管委会·公示公告18

    南阳高新区公示南阳市华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南阳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对南阳市华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意见为同意,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8月12日至8月18日)。公示期内社保缴纳信息以实际核实结果为准,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可书面反映,企业弄虚作假将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2.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通知公告30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就《关于进一步优化城镇详细规划编制管理体系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就《关于进一步优化城镇详细规划编制管理体系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推动详细规划从“静态蓝图”向“动态治理”转变。意见建议须在2026年8月27日前反馈至省自然资源厅,可通过电子邮箱、邮寄或传真方式提交。

8月7日周五
  1. 南阳市人民政府·政府文件(宛政/宛政文/宛政土)26

    南阳市人民政府批复第SF31—C6街坊等11个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宛政文〔2026〕41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宛政文〔2026〕41号文,原则同意第SF31—C6街坊等11个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同意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功能定位、空间结构、用地布局和主要规划控制指标等内容,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辖区政府(管委会)加强实施监督,严格按规划审批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该批复自2026年8月5日印发。

8月4日周二
8月3日周一
  1. 南阳市人民政府·政府文件(宛政/宛政文/宛政土)18

    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唐河县2025年度第五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批复,同意唐河县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2.6757公顷(其中耕地1.9968公顷),作为该县2025年度第五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要求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确保已补充的1.9971公顷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并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

7月29日周三
  1. 邓州市人民政府·公告公示26

    邓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邓预征〔2026〕7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邓预征〔2026〕7号),拟征收位于邓州市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涉及龙堰乡唐坡街村和陶营镇肖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用于实施工业类、交通运输类建设。公告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至8月19日,期间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7月28日周二
  1. 南阳市住建局·政务动态33

    南阳住建局等暗访督查曝光7个存在突出物业问题小区

    南阳市住建局、市物业管理协会联合多部门暗访督查,曝光福湾小区、康泰小区、新亚石油公寓、剑桥郡、长春公寓、锦城国际、怡博城市花园7个存在突出物业问题的小区,涉及消防中控室无人值守、电动车进楼道、飞线充电等问题。同时明确,物业不得因业主拖欠物业费而采取停水停电等损害业主权益的行为。

7月24日周五
  1. 南阳市人民政府·政府文件(宛政/宛政文/宛政土)23

    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政府关于邓州市2026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豫政土〔2026〕374号批复,同意邓州市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1.9848公顷(含耕地1.4932公顷)及集体建设用地0.0126公顷,共计1.9974公顷,作为邓州市2026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要求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确保已补充1.4932公顷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并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

7月21日周二
  1. 郑州市住保房管局·通知公告40

    郑州市住保房管局等三部门印发郑东新区房地产交易和租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暨“一业一查”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郑东新区服务中心联合印发《郑东新区房地产交易和租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暨年度“一业一查”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对郑东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检查比例不低于在售项目的20%,住房租赁企业不低于登记备案的20%,并组建2个专项检查组开展实地核查。整治工作分安排部署、问题排查、集中整治、巩固提高四个阶段,持续至2026年12月。

  2. 邓州市人民政府·公告公示38

    邓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2026〕2号

    邓州市2026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6〕374号),征收桑庄镇集体土地合计1.9974公顷,用途为仓储、交通运输用地。土地补偿费按区片价70.5万元/公顷执行,社会保障费标准64.2万元/公顷,青苗补偿1.95万元/公顷。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补偿安置费用。

7月17日周五
7月14日周二
  1. 南阳市住建局·保障性住房分配18

    南阳市房产中心公示市本级2026年第二批零星保障性租赁住房意向登记家庭复查结果

    南阳市房产中心公示市本级2026年第二批零星保障性租赁住房意向登记家庭复查结果,共受理配租报名家庭175户,其中不符合承租条件1户(名下有房产),符合承租条件家庭174户,含优先家庭4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程序进行摇号配租。

7月13日周一
  1. 郑州市住保房管局·通知公告18

    郑州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公告:设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整治举报电话和邮箱

    郑州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设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371-67889618,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和举报邮箱(zzswyglswzxjj@163.com),受理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辖区内侵占、挪用、套取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等问题线索,并依法依规做好受理、办理和反馈。

7月7日周二
  1. 南阳高新区管委会·公示公告28

    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曝光2个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小区

    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对2个存在物业服务突出问题的住宅小区予以公开曝光。传世温泉公馆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南阳市鑫发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物业我来说”二维码未张贴、公共收益未公示、防汛物资缺失等问题;怡心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南阳市千顺物业有限公司)存在二维码未张贴、未见服务信息公示栏、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占用消防通道、飞线充电等问题。

7月6日周一
  1. 南阳市住建局·保障性住房分配18

    南阳市住建局拟取消杜守玉等19户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资格

    南阳市住建局发布公告,拟取消杜守玉等19户家庭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资格,因其在承租期间存在转借、转租、无正当理由连续闲置或已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等情形。该决定依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16〕62号)作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正式取消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2. 南阳市住建局·政务动态18

    南阳市宛城区住建局开展物业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排查,已排查147个小区

    南阳市宛城区住建局与辖区各街道联动,对所有住宅小区开展拉网式排查,聚焦物业服务质价不符、公共收益收支不透明、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排查实行台账化、闭环式管理,建立“一小区一台账、一问题一清单”。截至目前,已排查147个小区,发现各类物业突出问题49个,其中44个已完成整改。

7月1日周三
  1. 南召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18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召征告字〔2026〕7号),拟征收白土岗镇东沟村、城郊乡庙坡村1.5564公顷土地用于工矿用地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召征告字〔2026〕7号),拟征收白土岗镇东沟村、城郊乡庙坡村土地共1.5564公顷,用于工矿用地成片开发建设。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豫政〔2023〕28号文件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宛政〔2025〕8号文件据实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