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自然资源局网上挂牌出让2025-20号工业用地(方城县网挂[2025]18号)
方城县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025-2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位于开发区秋实路南侧、七棵树路西侧,面积13573.89平方米(合20.36亩),工业用地,出让年限30年,起始价184万元,竞买保证金184万元,挂牌增价幅度10万元/次。挂牌报价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8时至8月6日10时30分,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方城县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025-2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位于开发区秋实路南侧、七棵树路西侧,面积13573.89平方米(合20.36亩),工业用地,出让年限30年,起始价184万元,竞买保证金184万元,挂牌增价幅度10万元/次。挂牌报价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8时至8月6日10时30分,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经方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方城县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025-2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位于开发区秋实路南侧、七棵树路西侧,面积13200.53平方米(合19.8亩),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20年。地块起始价119万元,竞买保证金119万元,挂牌报价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至8月6日,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方城县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025-1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位于开发区闻竹路北侧、七棵树路东侧,面积36665.29平方米(合55亩),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20年,起始价330万元,竞买保证金330万元,挂牌增价幅度10万元/次。挂牌报价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至8月6日,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经方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方城县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025-2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位于广阳镇超硬材料产业园区,供地面积14172.49平方米(合21.26亩),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20年,起始价128万元,竞买保证金128万元,挂牌增价幅度10万元/次。挂牌报价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8时至8月6日10时,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经方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方城县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025-1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地块位于人民路西侧、平安路北侧,面积24931.9平方米(合37.4亩),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0<容积率≤2.7,起始价6884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次,挂牌报价时间为2025年8月5日至8月14日。
方城县自然资源局经县政府批准,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025-1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位于豫01线南侧、龙城路北侧、赭阳路东侧,供地面积2153.12平方米(合3.23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经方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方城县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025-1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该地块位于开发区秋实路南侧、七棵树路东侧,供地面积19912.75平方米(合29.87亩),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20年,起始价180万元,竞买保证金180万元,挂牌报价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至8月6日,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方城县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025-2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位于小史店镇金融大道北侧、交通路西侧,供地面积19380.42平方米(合29.07亩),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地块起始价1220万元,竞买保证金1220万元,挂牌增价幅度10万元/次,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挂牌报价时间为2025年8月5日08时至8月14日10时15分。
镇平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镇政征〔2025〕6号),经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土〔2025〕496号文件批准,征收雪枫办五里河村、南张庄村集体土地2.4512公顷,用于2024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Zp2024-1,工业用途,位于平安大道北侧、桐树庄南侧)。
新野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新征补告〔2025〕6号),拟征收溧河铺镇田口村、王枣庄村等部分区域土地3.0172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中耕地2.8792公顷),用于特殊用地项目建设。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标准按豫政〔2023〕28号及宛政〔2018〕14号文件执行,公告期自2025年6月19日至7月18日。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召征告字〔2025〕2号),拟征收城郊乡宋楼社区土地0.7437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1042公顷),用于居住用地成片开发建设。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豫政〔2023〕28号文件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宛政〔2018〕14号文件据实补偿。被征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南召县自然资源局办理补偿登记。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召征预公告〔2025〕4号),拟征收城郊乡秦老庄村、白土岗镇东沟村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工矿用地成片开发建设。公告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至4月4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召征告字〔2025〕4号),拟征收城郊乡秦老庄村、白土岗镇东沟村土地共5.690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用于工矿用地成片开发建设。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按豫政〔2023〕28号、宛政〔2018〕14号及豫人社办〔2023〕92号文件标准执行,公告期自2025年4月18日至5月18日。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召征预公告〔2025〕3号),拟征收城郊乡闫沟社区、秦老庄村范围内集体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交通类基础设施用地情形。公告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至4月4日,期间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召征告字〔2025〕3号),拟征收城郊乡闫沟社区、秦老庄村土地3.550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8704公顷),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召征预公告〔2025〕2号),拟征收城郊乡宋楼社区范围内集体土地,用于居住用地建设,符合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情形。公告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至4月4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部分不予补偿。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召征预公告〔2025〕9号),拟征收皇后乡、云阳镇范围内皇后乡娘娘庙村、皇后村、北召店村、潘坪村、苏湾村、宏扬社区及云阳镇李楼村等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实施交通运输用地建设。公告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至9月24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部分不予补偿。
新野县人民政府发布绿色建材产业园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新征补告〔2025〕4号),拟征收上港乡梁营村土地2.6419公顷(均为耕地),用于成片开发建设工业项目。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召征预公告〔2025〕1号),拟征收皇后乡潘坪村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特殊用地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公告期为2025年2月10日至2月24日,期间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南召县人民政府将委托皇后乡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并同步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经新野县人民政府批准,新野县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XG[2023]23号地块,宗地总面积3871.78平方米,坐落于新野县王庄镇乔湾村等11个地块,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年限50年。地块起始价150万元,保证金150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为2024年6月2日至6月12日,申请人可于5月11日至6月10日在河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拟征收留山镇、太山庙乡、小店乡、云阳镇四乡镇共0.9600公顷农用地,用于南召育开新能源焦园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补偿依据豫政〔2023〕28号、宛政〔2018〕14号等文件执行,货币安置费60.8952万元,社保资金61.6320万元已足额缴纳。补偿登记及异议反馈期限为公告之日起30日内。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留山镇郭拍店村、油坊村,太山庙乡九里山村,小店乡白鹿村等4个乡镇约0.9600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南召育开新能源焦园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公告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至9月3日,期间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者不予补偿。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2023年第四季度全省重点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结果,涵盖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焦作市等地。各城市地价监测指标以季度调查表形式公布,反映当季重点城市地价水平及变化情况。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2022年第三季度全省重点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结果,涵盖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焦作市等地。各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指标(季度)调查表以附件形式公布,反映当季重点城市地价变化情况。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2022年度第四季度全省重点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结果,涵盖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焦作市等城市。各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指标(季度)调查表以附件形式公布,反映当季重点城市地价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