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住建局创新“四位一体”模式推动179个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增效
南阳市住建局以中心城区179个老旧小区为主战场,推行“人员下沉、资金聚焦、正负清单、共建共治”四位一体工作模式。市级统筹单列5174万元专项用于154个小区的供水管网更新、雨污分流改造、消防设施配套三大“地下工程”,并调减非必要改造资金1200余万元。丰泰小区、金冠小区等22个小区被遴选为重点打造项目,由市级财政给予专项补助增设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设施。
南阳市住建局以中心城区179个老旧小区为主战场,推行“人员下沉、资金聚焦、正负清单、共建共治”四位一体工作模式。市级统筹单列5174万元专项用于154个小区的供水管网更新、雨污分流改造、消防设施配套三大“地下工程”,并调减非必要改造资金1200余万元。丰泰小区、金冠小区等22个小区被遴选为重点打造项目,由市级财政给予专项补助增设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设施。
南阳市房产中心对市本级保障性租赁住房零星房源轮候家庭申报评分情况进行公示,共涉及54户申报家庭。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家庭,将登记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零星房源轮候配租家庭。公示依据《南阳市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宛政办〔2022〕2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卧龙区房产中心依据宛政办〔2022〕28号及宛龙政办〔2016〕69号文件,对受理审核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家庭进行公示。此次符合公租房、保租房配租登记对象共2户,符合保租房轮候登记对象共1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者将配租成功或参与选房。咨询电话:0377-63152096。
南阳市住建局对韩智扬等19户申请家庭进行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资格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登记为保障性租赁住房轮候对象。该公示依据《南阳市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宛政办〔2022〕28号)及《南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宛政办〔2016〕62号)相关规定执行。
南阳市住建局拟取消王勇等3户家庭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资格,因其经公开摇号配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依据《南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宛政办〔2016〕62号)等规定,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取消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南阳市住建局发布公告,拟取消王晓娟等47户家庭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资格,原因为承租期间存在转借、转租、无正当理由连续闲置,或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已获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配租条件。依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16〕62号)规定,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取消承租资格,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卧龙区房产中心依据宛政办〔2022〕28号及宛龙政办〔2016〕69号文件,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方案受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此次符合轮候登记条件的低收入、中低收入及外来务工人员共2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可参与选房,配租结果将另行公示。
南阳市宛城区房产中心公示马宁等28户申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公示期7天(2026年5月26日至6月1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待交纳租金后进行配租。
新野县房产中心公示2026年第二批申请公租房轮候人员名单,公示期7天,自2026年5月12日至5月18日。依据《新野县住房保障工作常态化实施方案》(新政办【2017】68号)及住建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办理,公租房只租不售。公示期间如有反映,可联系新野县住房保障中心。
新野县房产中心公示2026年第一批申请公租房轮候人员名单,公示期7天,自2026年3月24日至3月30日止。公示依据《新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野县住房保障工作常态化实施方案》(新政办【2017】68号)和住建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执行,并提醒公租房只租不售。公示期间如有反映,可联系新野县住房保障中心,电话66233298、66286133。
南阳市宛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公示李洪庆等28户申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公示期7天(2026年1月16日至1月23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待交纳租金后进行配租。
新野县房产中心公示2025年第六批申请公租房轮候人员名单,公示期7天,自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依据《新野县住房保障工作常态化实施方案》(新政办【2017】68号)及住建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办理,公租房只租不售。
南阳市宛城区房产中心经审核,认定王俊良等59户申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17日)。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待交纳租金后将进行配租。
新野县房产中心公示2025年第五批申请公租房轮候人员名单,公示期7天,自2025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依据《新野县住房保障工作常态化实施方案》(新政办【2017】68号)及住建部等三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文件规定执行,并提醒公租房只租不售。
南阳市宛城区房产中心经审核,公示张荣奇等21户申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公示期7天(2025年9月19日至9月26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者,待交纳租金后将进行配租。
9月10日,南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单位介绍进展。今年已打通关帝庙路等断头路,完成6条道路提升改造;建成25处停车场、新增3330个停车泊位,建成467个充电桩,均超年度目标。污泥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已建成调试,中州水厂项目完成70%,年底投用后中心城区17.5万群众受益。
新野县房产中心公示2025年第四批申请公租房轮候人员名单,公示期限7天,自2025年8月8日至8月14日。公示依据《新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野县住房保障工作常态化实施方案》(新政办【2017】68号)及住建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执行。公示期间如有反映,可联系新野县住房保障中心,电话66233298、66286133;公租房只租不售。
新野县房产中心公示2025年第二批申请公租房轮候人员名单,公示期7天,自2025年5月9日至5月15日。公示依据《新野县住房保障工作常态化实施方案》(新政办【2017】68号)及住建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执行,期间如有异议可联系新野县住房保障中心(电话66233298、66286133)。按住建部文件精神,公租房只租不售。
新野县房产中心公示2025年第二批申请公租房轮候人员名单,公示期7天,自2025年5月9日至5月15日。公示依据《新野县住房保障工作常态化实施方案》(新政办【2017】68号)及住建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执行,期间如有异议可联系新野县住房保障中心(电话66233298、66286133)。按住建部文件精神,公租房只租不售。
河南省新野县房产中心公示2025年第一批申请公租房轮候人员名单,公示期7天,自2025年2月19日至2月25日。公示依据《新野县住房保障工作常态化实施方案》(新政办〔2017〕68号)及住建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并提醒公租房只租不售。公示期间如有反映,可联系新野县住房保障中心。
南阳市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办法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新市民、青年人,单套建筑面积以不超过70平方米为主,租金标准原则上为市场租金的70%,并规定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可享受税费减免、民用水电气价格等支持政策。
推荐理由:南阳市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按市场价70%执行,且面向新市民和青年人,置业顾问可据此向符合条件的客户说明租房成本。
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南召县保障性住房基本情况表》,公开当地保障性住房的总体情况。该表以附件形式呈现,具体数据需查阅附件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