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高新区公示南阳市宝来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质审查意见
南阳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对南阳市宝来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延续)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意见为同意,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社保缴纳信息在公示期内核查,以实际核实结果为准。公示期内有异议可书面反映,企业弄虚作假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南阳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对南阳市宝来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延续)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意见为同意,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社保缴纳信息在公示期内核查,以实际核实结果为准。公示期内有异议可书面反映,企业弄虚作假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邓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5〕228号),征收湍河街道八里王社区、许庄社区、姚巷社区及龙堰乡周河村集体土地合计5.4207公顷(耕地5.0948公顷),用途为道路用地。
3月20日,南阳市召开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治理暨物业信访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推进会,部署2026年“两个治理”重点任务。会议要求各县市区3月底前调整完善工作专班并成立县区两级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6月底前完成所有在管项目服务等级认定并公示,4月底前实现公共收益专用账户和季度公示制度全覆盖,5月31日前完成全覆盖排查。
邓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邓预征〔2026〕5号),拟征收湍河街道白庄、丁屯、金雷、老李庄、三里河、许庄、张寨社区及张楼乡大丁村集体土地,用于公用设施、卫生、教育、工业类建设。公告期自2026年3月23日至4月10日,期间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发布公示,对南阳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资质审查意见进行公开。公示日期为2026年3月19日,具体审查结论及该公司资质等级等信息以公示原文为准。
新野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新征补告〔2026〕2号),拟征收王庄镇水台子村和乔湾村部分土地共3.4352公顷,用于唐河复航新野港区联络线道路建设项目(王庄作业区)。
新野县人民政府拟定翰林博学图书馆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拟征收汉华街道孟营社区集体建设用地0.2053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用于文化用地项目建设。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为64.2万元/公顷,社保标准2.25万元/公顷,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按宛政〔2025〕8号文件据实补偿。公告期自2026年3月16日至4月16日,被征地主权人应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新野县自然资源局办理补偿登记。
新野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新征补告〔2026〕1号),拟征收城郊乡官碾村土地0.6049公顷,全部为农用地,用于西气东输三线125#阀室—官碾村分输站天然气管道工程。
南阳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对南阳鸭电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延续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意见为同意,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7日),社保缴纳信息在公示期内核查,以实际核实结果为准。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书面反映,企业弄虚作假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经桐柏县人民政府批准,桐柏县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幅工业用地。其中2026-1地块位于桐柏县中心城区货站路与中源路交叉口西南侧,面积15700.17平方米,起始价567万元;2026-3地块位于桐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化工园区)38号路东侧、13号路南侧,面积6699.99平方米,起始价207万元。
唐河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唐河县中心城区凤山路西侧、长春路北侧地块详细规划》公示稿,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6日至4月4日。规划地块位于唐河县中心城区行政文化片区凤山路西侧、长春路北侧,总用地面积约0.56公顷(合计8.44亩)。公众可通过电话0377-68587668或邮箱thxkjghg@126.com反馈意见。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召征预公告〔2026〕4号),拟征收城郊乡范围内秦老庄村等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交通类基础设施用地情形。公告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至3月11日,公告发布后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召征预公告〔2026〕2号),拟征收白土岗镇东沟村、姬村村和南河店镇韦湾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工矿用地成片开发建设。公告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至3月11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部分不予补偿。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召征预公告〔2026〕1号),拟征收云阳镇范围内大关社区、山头村等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交通类基础设施用地情形。公告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至3月11日,期间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规部分不予补偿。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召征预公告〔2026〕5号),拟征收南河店镇延岭沟村等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工矿用地建设,符合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情形。公告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至3月11日,期间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部分不予补偿。
新野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新征告〔2026〕1号),拟征收城郊乡官碾村范围内约0.6049公顷土地,用于西气东输三线125#阀室—官碾村分输站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公告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至3月11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部分不予补偿。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宛政办〔2026〕1号),提出到2027年基本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长效机制。方案部署城市体检、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提升、完整社区和好房子建设、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历史文化保护、精细化治理等八大工程,并明确2026年完成41个7698户老旧小区改造、新增8个以上好房子试点、建设12个完整社区等量化目标。
推荐理由:方案明确了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重点工程的时间表和量化目标,房企可据此判断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及好房子试点等项目的推进节奏和参与机会。
南阳市宛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公示李洪庆等28户申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公示期7天(2026年1月16日至1月23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待交纳租金后进行配租。
经桐柏县人民政府批准,桐柏县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幅工业用地,地块编号2025-3、2025-4,均位于桐柏县中心城区桐柏县大道北侧、经五路东侧、淮渎路西侧,出让年限50年,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方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方征预公〔2026〕4号),拟征收杨集镇官庄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五)项情形。公告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至1月28日,期间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者不予补偿。
方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方征补公〔2026〕1号),拟征收赵河镇南石寨村、王岗村土地0.2958公顷,用于1000千伏特高压南阳站(主变维修)扩建项目。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补偿标准按豫政〔2023〕28号、宛政〔2025〕8号等文件执行。公告期自2026年1月14日至2月14日。
经淅川县人民政府批准,淅川县自然资源局依法收回淅川县顺通物流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公告废止该宗土地。该宗地位于上集镇东方社区,原面积18180.04平方米,因高压电路辐射不能使用,收回面积5798.09平方米,出让合同编号为411326-CR-淅挂牌-2022-19。公告时间自2025年12月24日起至12月31日止。
经淅川县人民政府批准,淅川县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12月23日发布〔2025〕08号公告,网上挂牌出让上集镇丹阳社区一宗工业用地。地块面积20034.49平方米(30.05亩),起始价661万元,保证金199万元,容积率不低于1.0,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100万元/亩。挂牌报价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8时至1月21日17时,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唐河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唐河县中心城区星江路以西、飞凤路以北区域(TH08-A04街坊)详细规划》草案,并于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1月17日公示。规划区总用地面积约20.38公顷(合计305.7亩),公示期间市民可通过电话(0377-68587668)或邮箱(thxkjghg@126.com)反馈意见。
河南省内乡县公示河南绿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质审查意见,公示日期为2025年12月8日。该公示涉及该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审查情况,具体审查结论以公示内容为准。
经桐柏县人民政府批准,桐柏县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桐自然告字〔2025〕6号)。其中2025-23号住宅兼容商用地块位于中心城区书香路与茶禅大道交叉口西南侧,面积14754.83平方米,起始价1881万元;2025-24号城镇住宅地块起始价567万元;2025-25号工业地块位于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面积225767.42平方米,起始价7361万元。
经淅川县人民政府批准,淅川县自然资源局网上挂牌出让仓房镇刘裴村十宗商业用地,总面积约30.63亩,起始价合计1139万元,出让年限40年。挂牌报价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8时至12月13日17时,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12月11日17时。
南阳市宛城区房产中心经审核,认定王俊良等59户申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17日)。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待交纳租金后将进行配租。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宛政办〔2025〕23号),自公开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主城区非工业项目按每平方米120元计征,工业项目生产类用房一层每平方米40元、二层20元、三层及以上1元,地下建筑每平方米20元。配套费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商品房项目计入房屋销售价格,开发商不得在房价外向购房者另行加收。
推荐理由:配套费标准直接计入建设成本,影响项目前期投入测算,营销端可据此向客户说明房价构成中不含额外加收。
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唐河县中心城区沪陕高速以南、旭生路以东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稿,于2025年10月17日至11月15日公示。规划区位于中心城区旭生路以东、沪陕高速以南,总用地面积约0.26公顷(合计3.9亩),公示期间市民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反馈意见。
南阳市宛城区房产中心经审核,公示张荣奇等21户申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公示期7天(2025年9月19日至9月26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者,待交纳租金后将进行配租。
9月10日,南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单位介绍进展。今年已打通关帝庙路等断头路,完成6条道路提升改造;建成25处停车场、新增3330个停车泊位,建成467个充电桩,均超年度目标。污泥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已建成调试,中州水厂项目完成70%,年底投用后中心城区17.5万群众受益。
经新野县人民政府批准,新野县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块均为供水用地,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其中XG〔2025〕10号地块位于沙堰镇北村S234省道东侧,面积11675平方米,起始价406万元;XG〔2025〕11号地块位于溧河铺镇贾桥村北侧片区,面积11739.43平方米,起始价366万元。
新野县人民政府发布省道237新甸铺镇至黄渠河段改建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新征补告〔2025〕5号),拟征收新甸铺镇宋庄村、刁河堂村等7个行政村部分土地,总面积20.8274公顷,其中耕地8.8988公顷。
方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方政土征公〔2025〕6号),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5〕684号),征收释之街道西关社区居委会及西关社区一组、二组、韦庄社区五组集体土地共7.7846公顷,用途为居住用地。
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方政土征公〔2025〕5号),南水北调8号口门宛东供水工程(方城县段)建设用地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5〕645号),同意征收集体土地0.2709公顷,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征收地块位于券桥镇十二里河村、小营村,均为林地,区片价标准为63万元/公顷,采用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补偿费用足额支付后十五日内交付土地。
经镇平县人民政府批准,镇平县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整体出让石佛寺镇玉源大道东侧3宗地块,限定同一竞得人,按价高者得确定竞得入选人。3宗地总面积177574.72平方米,起始价合计21310万元,其中ZP2025-006号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面积124647.81平方米、起始价15000万元。挂牌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至9月24日,仅接受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竞买。
经镇平县人民政府批准,镇平县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ZP2025-105号地块,由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该宗地位于312国道遮山段北侧,面积9381.21平方米,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20年,起始价150万元,竞买保证金150万元,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挂牌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8时至9月23日9时,竞买申请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17时。
经方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方城县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025-2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位于广阳镇超硬材料产业园区,供地面积14172.49平方米(合21.26亩),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20年,起始价128万元,竞买保证金128万元,挂牌增价幅度10万元/次。挂牌报价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8时至8月6日10时,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方城县自然资源局经县政府批准,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025-1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位于豫01线南侧、龙城路北侧、赭阳路东侧,供地面积2153.12平方米(合3.23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