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官庄工区2026年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公告
南阳市官庄工区发布2026年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公告,就更新成果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公告涉及土地级别划分与基准地价调整,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以公告原文为准。
南阳市官庄工区发布2026年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公告,就更新成果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公告涉及土地级别划分与基准地价调整,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以公告原文为准。
卧龙区房产中心依据宛政办〔2022〕28号及宛龙政办〔2016〕69号文件,对受理审核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家庭进行公示。此次符合公租房、保租房配租登记对象共2户,符合保租房轮候登记对象共1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者将配租成功或参与选房。咨询电话:0377-63152096。
南阳市住建局拟取消王勇等3户家庭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资格,因其经公开摇号配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依据《南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宛政办〔2016〕62号)等规定,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取消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南阳市住建局发布公告,拟取消王晓娟等47户家庭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资格,原因为承租期间存在转借、转租、无正当理由连续闲置,或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已获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配租条件。依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16〕62号)规定,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取消承租资格,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南阳市住建局创新推行物业纠纷“四级调处”机制,构建监管、服务、调解、引导“四个平台”协同治理模式。市级物业综合监管平台累计征集问题2.2万余条,整改率达92%以上;2025年以来中心城区已清退6家不达标物业企业,并推动市、县两级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召征预公告〔2026〕7号),拟征收白土岗镇东沟村、城郊乡庙坡村等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工矿用地成片开发建设。公告时间为2026年6月1日至6月15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
卧龙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6〕第12号),拟征收七里园街道办事处范围内集体土地1.0343公顷,均为农用地(林地1.0184公顷、种植园用地0.0159公顷),用于公用设施类基础设施建设。补偿方式为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被征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补偿登记或提出书面意见、听证申请。公告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至6月29日。
经镇平县人民政府批准,镇平县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ZP2024-011-1号宗地,指定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地块位于平安大道中段南侧,面积4181.41平方米,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起始价1000万元,竞买保证金1000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经镇平县人民政府批准,镇平县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ZP2024-011-2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平安大道中段南侧,面积963.27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起始价230万元,竞买保证金23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挂牌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8时至7月2日10时30分,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实行资格后审。
经镇平县人民政府批准,镇平县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ZP2025-107号地块,位于平安大道东段北侧,面积21954.99平方米,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起始价850万元,竞买保证金85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
宛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宛区征预告〔2026〕3号),拟征收溧河街道胡寨村集体土地,范围位于长江路以东、花涧路以南区域,用于成片开发建设。公告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至6月12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部分不予补偿。
宛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宛区征预告〔2026〕1号),拟征收仲景街道、汉冶街道范蠡路至汉冶路段和光武路至建设路段范围内土地,涉及汉冶街道老庄村、仲景街道牛王庙村等集体经济组织,用于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建设。公告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至6月12日,期间禁止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者不予补偿。
经镇平县人民政府批准,镇平县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ZP2024-013号商业用地,地块位于玉神路南段东侧,面积17180.16平方米,容积率1.0至2.0,出让年限40年,起始价1680万元,竞买保证金1680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挂牌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8时至7月2日9时30分,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宛城区人民政府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征收范围为金华镇杨湾村、上楼渠村、大石桥村等区域,总面积2.9056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中耕地2.7240公顷)。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标准分别按豫政〔2023〕28号和宛政〔2025〕8号文件执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按豫人社办〔2023〕92号执行。公告期为2026年5月30日至6月29日,补偿登记和异议反馈期限均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
宛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宛区征预告〔2026〕4号),拟征收溧河街道泰山路以东、丹江路以北区域王堂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成片开发建设。公告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至6月12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部分不予补偿。
卧龙区房产中心依据宛政办〔2022〕28号及宛龙政办〔2016〕69号文件,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方案受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此次符合轮候登记条件的低收入、中低收入及外来务工人员共2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可参与选房,配租结果将另行公示。
南阳市住建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等多部门出台《南阳市中心城区“抬板式住宅”规划技术导则(试行)》,明确抬板平台以下用作停车、市政设施、公共配套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仅计入项目总建筑面积,实际得房率接近100%,实现“零公摊”。
推荐理由:抬板式住宅把停车等功能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得房率接近百分之百,对客户来说相当于零公摊,推盘时可以直接作为卖点讲。
南阳市宛城区房产中心公示马宁等28户申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公示期7天(2026年5月26日至6月1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待交纳租金后进行配租。
经淅川县人民政府批准,淅川县自然资源局网上挂牌出让厚坡镇裴岗村26-04号工业用地,面积15286.40平方米(22.93亩),起始价420万元,保证金126万元,容积率≥1.0,出让年限50年。挂牌报价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8时至6月22日17时,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南阳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公示南阳市双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延续审查意见,审查同意,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0日)。社保缴纳信息在公示期内核查,以实际核实结果为准;对弄虚作假企业,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开发企业资质。
唐河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宛官安告﹝2026﹞10号),拟征收东兴街道曾庄村土地2.6658公顷,其中耕地2.5772公顷,用于能源用地建设。区片综合地价按豫政〔2023〕28号文件执行,标准为64.2万元/公顷,采用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公告期自2026年5月11日至6月10日,被征地权利人可在三十日内办理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
唐河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宛官安告﹝2026﹞10号),拟征收东兴街道曾庄村土地2.6658公顷,其中耕地2.5264公顷,用于工业用地建设。区片综合地价按豫政〔2023〕28号文件执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按宛政〔2025〕8号文件执行,社会保障费用64.2万元/公顷,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公告期自2026年5月11日至6月10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2026〕第11号,拟征收七里园街道达士营村约1.0343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公用设施类基础设施建设。公告时间为2026年5月8日至5月21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部分不予补偿。
经淅川县人民政府批准,淅川县自然资源局网上挂牌出让26-01号宗地,位于北三环与楚都路交叉口,面积24965.41平方米(37.448亩),用途为居住用地,年限70年,起始价4195万元,保证金1259万元。挂牌报价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8时至6月6日17时,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南阳市住建局确立“六有”标准,遴选12个“好房子”项目开展试点,以试点建设助推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同时创新探索“急救保命+生活服务+中医康养”新型居家养老模式,启动建设5个试点,相关经验做法入选全国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典型案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印发的《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案例集》中,南阳市宇信山水和院小区成功入选。该小区于2024年成立物业服务中心党支部,打造“南阳邻里中心”,建立社区居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调议事制度,并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按《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管理公共收益。
南阳市住建局将物业专项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制定《南阳市2026年物业服务质量持续提升行动方案》,明确15项具体任务。目前全市已排查713个小区,曝光28个小区突出问题,督促整改问题1316个;141台电梯仅剩5台未安装到位,并组织专题培训17场次、参训1300人。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2026〕第9号),拟征收石桥镇贾寨村约0.3534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公用设施类基础设施建设。公告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至5月12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部分不予补偿。
卧龙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6〕第8号),拟征收潦河镇辛店村集体土地1.0897公顷,其中耕地0.6227公顷,用于公用设施类基础设施建设。补偿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方式,被征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潦河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异议反馈渠道同步开放。公告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至5月23日。
邓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邓拟征〔2026〕4号),拟征收林扒镇周西村集体土地0.491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用于公用设施类基础设施建设。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为63万元/公顷,社保补偿标准64.2万元/公顷,青苗补偿标准1.95万元/公顷,采用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方式。补偿登记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公告期为2026年4月22日至5月22日。
南阳市住建局今年聚焦物业专项整治五项重点,制定《南阳市2026年物业服务质量持续提升行动方案》,明确15项具体任务。目前已排查713个小区,曝光4期次28个小区突出问题,督促整改问题1316个;141台电梯仅剩5台未安装到位。同时筹建物业服务综合调度中心,力争4月底前投入运行,并开展专题培训17场次、参训1300人。
南阳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公示南阳津海晟利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延续的审查意见,审查意见为“同意”。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0日),社保缴纳信息在公示期内核查,以实际核实结果为准。公示期内有关单位及个人可书面反映异议。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召征告字〔2026〕2号),拟征收白土岗镇东沟村、姬村村及南河店镇韦湾村土地2.7713公顷,均为农用地,用于工矿用地成片开发建设。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召征告字〔2026〕1号),拟征收云阳镇大关社区、山头村土地1.6025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3356公顷),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召征告字〔2026〕4号),拟征收城郊乡秦老庄村土地0.540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建设。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豫政〔2023〕28号文件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宛政〔2025〕8号文件据实补偿。公告期为2026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召征告字〔2026〕3号),拟征收城关镇民主社区、南外社区及城郊乡宋楼社区、史庄村土地共5.1996公顷,用于工矿用地成片开发建设。补偿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方式,土地补偿按豫政〔2023〕28号、附着物及青苗按宛政〔2025〕8号文件执行。被征地人需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南召县自然资源局办理补偿登记。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召征告字〔2026〕5号),拟征收南河店镇延岭沟村土地1.3258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7884公顷),用于工矿用地成片开发建设。
卧龙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6〕第6号),拟征收英庄镇岭岗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0.0196公顷,均为农用地(无耕地),用于公用设施类基础设施建设。补偿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方式,被征地权利人需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英庄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异议或听证申请亦须在三十日内提出。公告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邓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邓拟征〔2026〕2号),拟征收湍河街道白庄、丁屯、金雷等7个社区及张楼乡大丁村集体土地共6.6259公顷,用于公用设施、卫生、教育、工业类建设。区片地价补偿标准为87万元/公顷,社保补偿标准64.2万元/公顷,青苗补偿标准1.95万元/公顷,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公告期为2026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邓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邓拟征〔2026〕3号),拟征收桑庄镇桑庄社区、东鲁营村集体土地共1.9974公顷,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和仓储用地建设。区片地价补偿标准70.5万元/公顷,社保补偿标准64.2万元/公顷,青苗补偿标准1.95万元/公顷,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公告期为2026年4月10日至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