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政府关于邓州市2026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豫政土〔2026〕374号批复,同意邓州市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1.9848公顷(含耕地1.4932公顷)及集体建设用地0.0126公顷,共计1.9974公顷,作为邓州市2026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要求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确保已补充1.4932公顷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并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
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豫政土〔2026〕374号批复,同意邓州市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1.9848公顷(含耕地1.4932公顷)及集体建设用地0.0126公顷,共计1.9974公顷,作为邓州市2026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要求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确保已补充1.4932公顷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并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
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复(豫政土〔2026〕313号),同意社旗县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0.2679公顷(其中耕地0.2601公顷),作为该县2025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要求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确保补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并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
南阳市房产中心于2026年7月22日组织市本级2026年度第二批零星保障性租赁住房线上摇号配租,69户配租家庭通过公开摇号方式配租97套房源。20名轮候家庭代表参加,市房产中心纪检人员全程监督,“爱南阳”APP工作人员实施线上摇号,南阳市智圣公证处全程公证。配租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配租。
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发布《关于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公示日期为2026年7月17日。该公示涉及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具体企业名单及审查结论以公示内容为准。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两宗城镇住宅用地,均无底价。G2025--05地块位于邕河以西、杜诗路以南,面积21104.88平方米,容积率大于1.0且小于等于2.5。
南阳市房产中心公示市本级2026年第二批零星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方案,174户经审核通过的轮候对象将参与97套房源摇号配租。摇号于2026年7月22日上午9时在南阳市房产中心12楼会议室举行,采用“爱南阳”APP系统分小区、分户型分批次进行,由智圣公证处全程监督。摇中承租户须在2个工作日内确认结果,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
南阳市房产中心公示市本级2026年第二批零星保障性租赁住房意向登记家庭复查结果,共受理配租报名家庭175户,其中不符合承租条件1户(名下有房产),符合承租条件家庭174户,含优先家庭4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程序进行摇号配租。
邓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邓预征〔2026〕6号),拟征收张楼乡小丁村、锞郑村等8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类、公用设施类建设。公告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至7月31日,期间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对2个存在物业服务突出问题的住宅小区予以公开曝光。传世温泉公馆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南阳市鑫发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物业我来说”二维码未张贴、公共收益未公示、防汛物资缺失等问题;怡心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南阳市千顺物业有限公司)存在二维码未张贴、未见服务信息公示栏、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占用消防通道、飞线充电等问题。
南阳市住建局对乔发佳等22户申请家庭进行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资格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登记为保障性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审核依据为《南阳市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宛政办〔2022〕28号)及《南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宛政办〔2016〕62号)。
南阳市房产中心对市本级保障性租赁住房零星房源54户申报家庭的人员信息及综合评分排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家庭,将登记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零星房源轮候配租家庭。该公示依据宛政办〔2022〕28号、宛政办〔2016〕62号等文件规定,经个人申报、中心复核后发布。
南阳市住建局发布公告,拟取消杜守玉等19户家庭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资格,因其在承租期间存在转借、转租、无正当理由连续闲置或已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等情形。该决定依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16〕62号)作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正式取消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南阳市宛城区住建局与辖区各街道联动,对所有住宅小区开展拉网式排查,聚焦物业服务质价不符、公共收益收支不透明、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排查实行台账化、闭环式管理,建立“一小区一台账、一问题一清单”。截至目前,已排查147个小区,发现各类物业突出问题49个,其中44个已完成整改。
卧龙区房产中心依据宛政办〔2022〕28号及宛龙政办〔2016〕69号文件规定,对受理审核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家庭进行公示。此次符合公租房、保租房配租登记对象共计1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者配租成功。咨询电话:0377-63152096。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召征告字〔2026〕7号),拟征收白土岗镇东沟村、城郊乡庙坡村土地共1.5564公顷,用于工矿用地成片开发建设。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豫政〔2023〕28号文件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宛政〔2025〕8号文件据实补偿。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召征告字〔2026〕6号),拟征收城郊乡闫沟社区土地0.5850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建设。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豫政〔2023〕28号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宛政〔2025〕8号据实补偿。公告期为2026年7月1日至7月31日,补偿登记和异议反馈均向南召县自然资源局办理。
宛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6〕3号),拟征收溧河街道胡寨村七组、八组土地,总面积0.6819公顷,其中农用地0.6308公顷(含耕地0.6308公顷)、建设用地0.0511公顷,用于成片开发建设。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标准按豫政〔2023〕28号及宛政〔2025〕8号文件执行。公告期自2026年6月30日至7月29日,被征地主权人需在三十日内办理补偿登记。
宛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6〕2号),拟征收溧河街道王堂村七组、八组、九组集体土地4.1366公顷及国有土地0.0201公顷,用于成片开发建设。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标准按豫政〔2023〕28号及宛政〔2025〕8号文件执行。公告期自2026年6月30日至7月29日,被征地主有权人可在三十日内办理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
宛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6〕4号),拟征收溧河街道王堂村土地2.8678公顷,均为农用地(含耕地2.3070公顷),用于成片开发建设。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标准按豫政〔2023〕28号及宛政〔2025〕8号文件执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按豫人社办〔2023〕92号执行。公告期自2026年6月30日至7月29日,权利人需在三十日内办理补偿登记。
宛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6〕1号),拟征收汉冶街道、仲景街道范围内土地总面积2.3920公顷,其中农用地1.7794公顷(耕地1.6221公顷)、建设用地0.6126公顷,用于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建设。
卧龙区房产中心依据宛政办〔2022〕28号及宛龙政办〔2016〕69号文件,对受理审核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家庭进行公示。此次符合轮候登记条件的低收入、中低收入及外来务工人员共1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者可参与选房。
南阳市卧龙区住建局对河南玉泰实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延续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意见为“通过”,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6年6月23日至7月7日)。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书面反映,企业弄虚作假者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南阳市卧龙区碧源花园项目处置专班发布公告,为停工烂尾类问题楼盘碧源花园项目公开遴选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现开发企业为南阳市兴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选机构须完成新老划断的两项造价审核,服务报价不得高于市场常规收费标准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上午10:00。
南阳市泰美嘉香溪里保交楼工作专班公开遴选房产价值评估机构,对卧龙区法院预重整项目2#、3#、6#、7#楼建成住宅及配套车位开展市场价值评估,评估成果用于垫资施工工程款房产抵偿结算。参选机构须具备房地产估价备案资质,报价不高于市场常规收费标准30%,报名截止2026年6月22日9:00,同等资质业绩下最低报价单位优先中选。
南阳市泰美嘉香溪里保交楼工作专班公开遴选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项目已完工程造价鉴定(预估约500万元)及2#、3#、6#、7#楼续建工程造价测算。参选机构须具备相应资质,服务报价不得高于市场常规收费标准30%,报名截止2026年6月22日9:00,评标当日15:00进行。
南阳市住建局创新构建市县两级物业纠纷人民调解体系,3月下旬经市司法局批准成立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19名调解员处理重大疑难物业纠纷,目前17个县区均已成立县级调解委员会。同步开通面向全市的物业问题咨询投诉热线61512345,实行“接诉即办、7日清零、闭环回访”机制,并将业主满意率纳入考核评议。
南阳市住建局以中心城区179个老旧小区为主战场,推行“人员下沉、资金聚焦、正负清单、共建共治”四位一体工作模式。市级统筹单列5174万元专项用于154个小区的供水管网更新、雨污分流改造、消防设施配套三大“地下工程”,并调减非必要改造资金1200余万元。丰泰小区、金冠小区等22个小区被遴选为重点打造项目,由市级财政给予专项补助增设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设施。
宛城区住建局筹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吸纳律师、业务骨干、行业专家组建调解专班,围绕物业费争议、设施维修、车位管理、邻里矛盾等高频纠纷开展调解。委员会推行分级分类精准施策,简易纠纷当场化解,复杂疑难纠纷联动多部门处置,并依托政务平台、网格群开启线上线下预约服务,以提升纠纷处置效率、降低群众维权成本。
方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方征补公〔2026〕5号),拟征收广安街道七里店社区、闫岗社区土地22.968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20.9206公顷),用于工业、交通运输及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项目。补偿采取货币补偿,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补偿标准依据豫政〔2023〕28号和宛政〔2025〕8号文件执行。公告期为2026年6月17日至7月17日。
方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方征补公〔2026〕4号),拟征收释之街道韦庄社区、广安街道十里铺社区及裕西新村社区土地共2.629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含耕地1.2867公顷),用于方城县产业新城供水厂项目建设。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标准按豫政〔2023〕28号及宛政〔2025〕8号文件执行,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公告期自2026年6月16日至7月16日。
方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方征补公〔2026〕3号),拟征收二郎庙镇大郭庄村、后林村、庄科村及古庄店镇僧官庄村、小郭庄村、薛庄村土地共0.4202公顷,用于南阳方城风电场一期工程改造升级项目建设。补偿采取货币补偿,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公告期为2026年6月15日至7月15日。
南阳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对南阳高新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意见为同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6月8日至6月12日),社保缴纳信息在公示期内核查,以实际核实结果为准。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书面反映,企业弄虚作假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南阳市房产中心对市本级保障性租赁住房零星房源轮候家庭申报评分情况进行公示,共涉及54户申报家庭。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家庭,将登记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零星房源轮候配租家庭。公示依据《南阳市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宛政办〔2022〕2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卧龙区住建局对南阳淯龙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核定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审查意见为通过。公示期为2026年6月9日至6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可书面反映,举报电话为0377-62297095。
卧龙区自然资源局拟开展2026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定于2026年7月9日上午9:00在卧龙区自然资源局东侧3楼会议室召开调整成果听证会。辖区内年满18周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可于6月23日15:00前通过指定邮箱或前往耕保股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凭听证邀请函参加。
南阳市官庄工区发布2026年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公告,就更新成果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公告涉及土地级别划分与基准地价调整,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以公告原文为准。
卧龙区房产中心依据宛政办〔2022〕28号及宛龙政办〔2016〕69号文件,对受理审核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家庭进行公示。此次符合公租房、保租房配租登记对象共2户,符合保租房轮候登记对象共1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者将配租成功或参与选房。咨询电话:0377-63152096。
南阳市住建局拟取消王勇等3户家庭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资格,因其经公开摇号配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依据《南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宛政办〔2016〕62号)等规定,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取消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南阳市住建局发布公告,拟取消王晓娟等47户家庭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资格,原因为承租期间存在转借、转租、无正当理由连续闲置,或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已获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配租条件。依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16〕62号)规定,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取消承租资格,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南阳市住建局创新推行物业纠纷“四级调处”机制,构建监管、服务、调解、引导“四个平台”协同治理模式。市级物业综合监管平台累计征集问题2.2万余条,整改率达92%以上;2025年以来中心城区已清退6家不达标物业企业,并推动市、县两级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