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拟支持自住住房装修提取公积金,最高不超15万元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起草《关于支持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按1500元/平方米核定装修标准,提取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提取需缴存人及配偶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购房证明材料满6个月以上,每户仅限一套住房申请一次。今年8月该中心还曾就新增物业费、取暖费、车位管理费提取业务征求意见。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起草《关于支持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按1500元/平方米核定装修标准,提取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提取需缴存人及配偶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购房证明材料满6个月以上,每户仅限一套住房申请一次。今年8月该中心还曾就新增物业费、取暖费、车位管理费提取业务征求意见。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9月29日发布通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新增自住住房物业费、取暖费、车位管理费提取事项,每个家庭仅限选定一套本市自住住房,夫妻双方每个自然年度每人仅可提取一次,车位管理费年度提取额度统一按每户1500元执行,物业费、取暖费按建筑面积分三档核定。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印发《郑州市存量房房源核验及信息发布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存量房对外发布房源信息前须经核验取得房源码,房源信息发布人须主动展示房源码,不得使用绝对化广告用语。细则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行,此前未核验已上架房源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核验。
推荐理由:房源核验和房源码要求直接影响二手房挂牌流程,门店和平台需要按新规调整发布动作,避免违规被暂停网签资格。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发布购房租房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防范骗贷、虚假交易、租房套路等风险。购房须选择证照齐全的备案中介,核验房屋产权,严禁参与高评高贷、阴阳合同,购房款须存入官方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租房应选已备案机构,警惕“高收低租、长收短付”卷款跑路风险,尽量缩短租金支付周期,审慎办理租金贷。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公告,要求相关房地产经纪机构于2026年9月30日前登录“郑州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完善备案信息,完成备案证书换发。逾期未换发者,原备案证书作废。依据为《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8号)及郑房〔2024〕69号通知。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文件编号为005252645/2026-00105,发布日期为2026年7月21日。清单以附件形式(PDF)公布,具体检查事项及内容详见附件原文。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郑东新区服务中心联合印发《郑东新区房地产交易和租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暨年度“一业一查”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对郑东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检查比例不低于在售项目的20%,住房租赁企业不低于登记备案的20%,并组建2个专项检查组开展实地核查。整治工作分安排部署、问题排查、集中整治、巩固提高四个阶段,持续至2026年12月。
郑州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设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371-67889618,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和举报邮箱(zzswyglswzxjj@163.com),受理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辖区内侵占、挪用、套取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等问题线索,并依法依规做好受理、办理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