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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土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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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周二
  1. 南召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18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召征预公告〔2025〕4号),拟征收城郊乡秦老庄村、白土岗镇东沟村土地用于工矿用地建设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召征预公告〔2025〕4号),拟征收城郊乡秦老庄村、白土岗镇东沟村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工矿用地成片开发建设。公告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至4月4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

  2. 南召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15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召征预公告〔2025〕3号),拟征收城郊乡闫沟社区、秦老庄村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召征预公告〔2025〕3号),拟征收城郊乡闫沟社区、秦老庄村范围内集体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交通类基础设施用地情形。公告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至4月4日,期间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3. 南召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31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召征预公告〔2025〕2号),拟征收城郊乡宋楼社区居住用地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召征预公告〔2025〕2号),拟征收城郊乡宋楼社区范围内集体土地,用于居住用地建设,符合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情形。公告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至4月4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部分不予补偿。

2月27日周四
  1. 南召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18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召征预公告〔2025〕9号),拟征收皇后乡、云阳镇交通运输用地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召征预公告〔2025〕9号),拟征收皇后乡、云阳镇范围内皇后乡娘娘庙村、皇后村、北召店村、潘坪村、苏湾村、宏扬社区及云阳镇李楼村等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实施交通运输用地建设。公告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至9月24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部分不予补偿。

2月26日周三
2月10日周一
  1. 南召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18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召征预公告〔2025〕1号),拟征收皇后乡潘坪村土地用于特殊用地建设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召征预公告〔2025〕1号),拟征收皇后乡潘坪村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特殊用地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公告期为2025年2月10日至2月24日,期间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南召县人民政府将委托皇后乡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并同步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月14日周二
  1. 新野县人民政府·公共资源配置(土地/住房保障)18

    新野县自然资源局挂牌出让王庄镇乔湾村等11个地块公用设施用地(新挂告字[2024]03号)

    经新野县人民政府批准,新野县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XG[2023]23号地块,宗地总面积3871.78平方米,坐落于新野县王庄镇乔湾村等11个地块,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年限50年。地块起始价150万元,保证金150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为2024年6月2日至6月12日,申请人可于5月11日至6月10日在河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

8月19日周一
  1. 南召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18

    南召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涉及留山镇等4乡镇约0.96公顷,用于南召育开新能源焦园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

    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留山镇郭拍店村、油坊村,太山庙乡九里山村,小店乡白鹿村等4个乡镇约0.9600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南召育开新能源焦园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公告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至9月3日,期间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者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