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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025-12-02AI 评分15

方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方征预公〔2025〕7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方征预公〔2025〕7号

AI 导读

方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方征预公〔2025〕7号),拟征收博望镇沈桥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公用设施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公告期为2025年12月2日至12月16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

来源:方城县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 fangcheng.gov.cn